一九九五年, 沈轻语出生,沈贵仁当时当兵转业,正等着分配工作, 她妈妈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
两千年, 沈贵仁和吴仟语在家乡和人喝酒斗殴,不小心惹到了当地的权贵,饭碗没了,赔的倾家荡产。
当年的六月,他们两个带着包裹的像粽子一样,红脸蛋的年画娃娃沈轻语来到凌城, 在这里定居。
那时候的沈轻语还不知道自己会在度过绝望、心酸、潦倒和困苦的一生。她那时候只知道睁大眼睛, 对这个新世界充满了好奇,哪怕是坐在一辆破破烂烂的三轮车上, 也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两千零二年,沈轻语在家门外的楼梯上坐着,屋子里吴仟语在做皮肉生意, 声声入骨, 她的爸爸在隔了一条街的麻将厅里呼风唤雨。
两千零五年,居委会多次上门,沈轻语九岁, 插进小学二年级,开始她的求学生涯。
小学还没毕业, 她妈妈卷走了家里所有的财务, 和酒吧认识的南方富豪,离开凌城,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她从小就穿最破的衣服,吃最破的饭菜, 最困窘的时候父母一个月找不到人,自己捡垃圾养活自己,不管多破的衣服,也要洗的干干净净。
考试成绩永远名列前茅,眼睛总是很亮,最黑暗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
只要考上大学就好了,就是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她。
苦难总是有尽头的,一切终将会过去,只要她可以熬过去,所以辛苦的日子也不觉得辛苦,所以难过的日子也没有那么难过。
直到她上了高中,原来人的恶意是没有尽头的。
侮辱诽谤捉弄取乐,这简直是太小儿科的东西。
因为开学第一天,有个男生说了怎么都姓沈,你看沈轻语安安静静的,学习也好,漂亮文静,你就像个小混混似的,天天这样,谁会喜欢你。
那个男生是沈轻语的玩伴,也就是开玩笑,但沈轻语就被沈云霓记住了。
一开始只是小打小闹,后来因为宋易轩拒绝了沈云霓的示好,还公开说出了就算是喜欢沈轻语也不会喜欢沈云霓这样的话。
这场霸凌来的轰轰烈烈,漫长而持久。
学校调出来了沈轻语的档案,看到她家里的情况后,沈云霓再也没有忌惮,这样的人,就算是死了,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她身上总是带着伤,开始是在身上看不到的地方,最严重的的时候脸上都是巴掌印,被扇肿了,没有人和她说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