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节
   按照漢律,『殺一家非死罪者三人,屬不道,當腰斬。』

    也就是殺三個沒有死罪的無辜之人,罪當腰斬。

    這也沒什麼問題。

    但問題在於,腰斬後還有『株連其妻子』這一判罰。

    而在此案中,兇犯的妻子是被害人的親生女兒、同胞兄妹。

    縣中主管律法的縣丞認為,律文寫得明明白白,『不道』之罪株連妻子,那就該抓,該殺。

    縣長王遊卻不同意。

    向朗目光落在卷宗末尾,彼處還附著王遊手書:『毆妻之父母,即是義絕,況於殺乎?彼婚姻既絕,不當復坐其妻。』

    所謂『義絕』,也沒有得到官方律令的明確認可,但已是某種共識與判案的慣例。

    李嚴也在看。

    兩人幾乎同時放下了卷宗,看向那位天子,而那位高居上首的天子這才從容開口,語氣也頗為尋常:

    “此案尚未決斷。

    “向卿,你如何看?”

    向朗聞言沉吟片刻,才緩緩道:

    “臣以為。

    “城固長王遊所言有理。”

    “哦?”劉禪皺了皺眉。

    向朗將卷宗往膝上放了放,片刻後才徐徐答道:

    “老臣記得,前漢有一樁舊案。

    “孝景皇帝時,有民名防年,其繼母陳氏殺其生父。

    “防年一怒之下,又將繼母殺死。

    “有司議罪,以為殺母當以大逆論。

    “景帝猶豫未決。

    “時太子(漢武帝)在旁,景帝問之。

    “太子對曰:

    “『夫繼母雖如母,不及生母,因生父之故,比之於母。』

    “『今繼母無狀,手殺其父,則下手之日,母恩絕矣。』

    “『宜與殺人者同,不宜與大逆論。』

    “孝景皇帝從之,遂以普通殺人罪論處,不以大逆。此案與本案雖不盡同,其理一也。”

    向朗言及此處,抬起眼來看向那位天子。只見天子依舊面無表情,對此不置可否。

    向朗這才繼續道:

    “繼母殺其父,則母子之恩絕。

    “故殺繼母不為大逆。

    “李甲殺其妻之父母,則夫妻之義已絕。

    “義既絕,則不為夫妻。

    “不為夫妻,則不當株連。

    “王遊所判,臣以為是也。”

    劉禪聽罷,問道:

    “如此說來,那國家律法又將如何?

    “律文明定株連妻子。

    “若依向卿與王遊之判,大漢律文豈非形同虛設?”

    向朗心中雖已有自己的答案,卻不明白天子究竟是想按國法判案,為大漢定下新規矩,還是循人情義理重定規矩,一時也不能答。

    “李卿,你又如何看?”

    李嚴自看完卷宗便一直沉默,此刻被天子點名,才終於老老實實地開口答道:

    “稟陛下,當年臣在犍為太守任上,便斷過一樁極相似的案子。也是男子殺妻家數人,也是不道之罪,臣當時判的是株連。”

    向朗眉頭頓時皺了起來。

    李嚴也不理會向朗,繼續道:

    “律文所以定不道之罪株連妻子,非獨為懲兇犯一人,更是為了以儆效尤。

    “使天下人知,家有惡行,則舉家同罪,故為夫者不敢逞兇,為妻者不敢縱容。

    “若依王遊之判,則妻子不但不受株連,反得因夫之惡行而脫罪,此非律文本意。

    “且其妻與兇犯同居一室,朝夕相處,其夫積怨如此,為妻者豈能全然不知?

    “知而不阻,阻而不告,便是失於相夫之責,失責而不懲,何以戒後來者?”

    向朗聽到此處,終於忍不住道:

    “正方此言差矣。

    “其妻若知夫有殺心而縱容,自當另議。

    “可卷宗之中並無隻字片言提及此事,如何能憑揣測便定其罪?

    “況且其妻所失者,乃是生身父母、同胞兄弟。

    “若再以株連加刑于她,豈非雪上加霜?公義何在?”

    李嚴面色不變,只淡淡道:

    “律法之設,原不為一人一事。

    “向府君所言,固然有情理可憫之處。

    “然若開此先例,日後凡有殺妻家者,其妻皆得免坐,則『不道』株連之法,自此廢矣。”

    兩人一時間你一言我一語,雖還沒有到爭吵的地步,但氣氛顯然已有些僵了。

    劉禪始終沒有插話,靜靜聽著二人論辯,待二人都不再開口,他才看向侍立在側的法邈:

    “城固長王遊可曾尋過事比?”

    法邈躬身答道:

    “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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