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并不希望沈遥加入进来。但碍于苑青依的颜面,他没能当场提出反对意见。

    熊震取下袖章,默默背起书包向学校外走去。

    他穿着四中的校服坐上公车,能听到同乘的大妈们小声议论:

    “那是四中的学生吧?”

    “真厉害,听说四中的学生都能考上大学,以后都能分配到国企工作。”

    “我侄女去年差十分就上四中了,可惜”

    熊震已经习惯了这种议论,身为四中的学生,不可避免成为街坊间的焦点,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弥足珍贵,一批人高喊着读书无用,另一批人削尖了脑袋也想钻进高校。熊震听说,他一位舅舅年轻时就是被人冒名顶替了大学名额,他做汽修做了二十年,直到某一天才从老班主任口子意外得知真相,第二天他就从楼上一跃而下,舅妈家办了一场酒席,他家交了四百的份子钱。

    公交车颠簸地前进,打乱了熊震的思绪。

    其实在四中读书并没有这群大

    为了穿住身上这件难看松垮的校服,熊震必须艰难地维持住自己的成绩,当初为了考上四中,已经是使出他吃奶的劲,如今光是想保持排名不掉就已经是绞尽脑汁。

    而他之所以如此强迫自己,都是因为老妈给的压力。她对外夸耀儿子的优秀,对内则用高压管束熊震,熊震觉得自己几乎喘不过气来,只有在修女身边时才能喘息一二。

    如果当初如果当初他们没有离婚的话,如果老爹还在的话,也许老妈不会变得这么可怕,也许自己不必这么拼命

    他又想到了前几天发生的事。

    他见到了老爸,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他没有那么年轻了。他要跟着老爸走,可互助社的家人们却非要拉着他走。他觉得大家都错了,那就是他的老爸,他老爸时隔多年回来看他了,根本不是什么怪谈或怪异,他连自己老爸都认不出吗?

    公车到站,熊震一脸忧郁地走下公交车,脚下飘过一张回收纸印制的“重金求子”广告,街边还有一个老头摆摊点痣。

    这条落魄的老街就是他的家。

    每天放学后,老妈都会让他顺道去一趟肉铺,称个三四块的肉,用以对付今天的晚餐。今天也不例外。

    他摸了摸裤兜,刚好还有四块五毛,于是往肉铺走去。可步子刚迈开,他就呆住了,因为他看到街对面有人在向他招手。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朝思暮想的老爹。

    他穿着一件皮夹克,下身是喇叭裤,脚上一双脱了皮的皮鞋,这是他记忆中老爹离开时的穿着,那个时候老爹与自己的朋友们搞摇滚,和老妈闹掰,他们大吵一架就离婚了,自那以后,老爸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爸!”熊震忍不住喊。

    老爹笑着招手,他就站在破旧的老街上,周遭空无一人。他笑起来和记忆中一模一样,他笑的时候会先抿嘴,然后嘴角向两侧展开,笑得很大,老是扯到眼角,老妈说他以后鱼尾纹会很明显。

    老爹向他招手,让他过去。

    这一瞬间,熊震将脑海中那些愁绪尽数抛开:学业上的压力,家庭的压力,生活的压力,一并抛开。他只想和许久未见的老父亲重聚。

    他跑到老爹身边,闻到老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霉味,好像是什么东西放置过久的味道。

    “爸!你怎么怎么回来了?”熊震欢喜得说话都不利索。

    “我回来见见你啊。”老爹还是在笑,他一定很开心,所以笑容从来没有消失过,眼角的皱纹也一直挤在一起,像是一条条交错的沟壑。

    “妈妈你要见一见妈妈吗?”

    老爹摇头:“你以前不是最想吃肯德鸭吗?”

    熊震想起来了,以前市里有一家肯德鸭,可是价格太贵,他们家一年也就吃一次。

    “走,我带你去吃肯德鸭。”

    熊震喜出望外:“好。”他其实已经没有那么喜欢肯德鸭,他只是对于能和许久未见的老父亲共进晚餐而高兴。

    老爹牵过他的手,带着他走在无人的街道上。

    老爹的手很冰很凉,但特别有力,握得紧紧的,就像小时候牵着他,怕他走丢一样。

    熊震忽然注意到这条街道格外冷清,目光越过父亲的背影,看向前方的道路,没有见到一个行人。奇怪,平时这条老街没这么冷清的啊

    他目光扫过街边一块“点痣去斑,不起效退钱”的红底白子牌匾,刚才坐在牌匾前的老头怎么不见了?只有一张寂寥的板凳,还有板凳前一方小盒子。

    不止是点痣老头,沿街的商铺里都空无一人,但商品依然摆在那里,点了半根的烟依然在燃烧,他们好像一下子同时放下手里的事离开了。这种感觉就像是就像是时间凝固了,只有他和老爹困在了过去。

    他们留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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