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我其实还想叫她如兰呢。
,作为孙辈,他一年孝期已过,已经回归边军。

    他信中內容极其克制,从无逾矩之言。

    有时是边关见闻、有时是简单问候,偶尔附上一支晒乾的野花,或一小包当地特產的甜杏干。

    字跡刚劲,力透纸背,却每每在落款处变得格外端正工整。 世兰每次展信,嘴角总会不自觉扬起。

    她喜欢这份克制。

    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急切表白。

    只有隔著千山万水的、小心翼翼的惦念,与珍而重之的距离感。

    这是一种尊重。

    她也会回信。

    內容同样简洁,说说京中时令,问问边关寒暖。

    偶尔附上一卷新抄的兵书註解,或是偶然所得,但是功效卓越的金疮药。

    一来一往,平淡如水。

    却日復一日,在心底鐫刻上一份独一无二的暖色。

    盛夏將尽的时候,王若弗发动了。

    从清晨到日暮,產房里的痛呼声揪紧了所有人的心。

    秦正阳在门外来回踱步,额上冷汗比房內的產妇还要多。

    世兰不得不命人將他请到一边去,不然自己眼睛都要花了。

    “妹妹,我不晃了,我不晃了,我得在这守著她娘俩。”秦正阳忙道。

    下一刻,一声响亮的婴啼划破了傍晚满是彩霞的天空。

    “恭喜侯爷!是位姑娘,母女平安!”

    秦正阳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嘴却傻呵呵地咧开。

    “女儿,我有女儿了!”

    等看到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肉团时,他又当场红了眼眶,颤抖著手,说什么也不肯抱:“怎地这般小,不,不行,我抱不了,万一摔了可如何是好。”

    还是世兰看不惯兄长的没出息样,將孩子抱了过来。

    还別说,小丫头生得极好。

    虽刚出生,却已能看出粉雕玉琢的轮廓,小嘴微微嘟著,偶尔咂吧一下,可爱得让人心都化了。

    秦正阳就跟在妹妹身边,一边看著孩子眼馋,一边又害怕。

    这实在太小了。

    直到另一个產婆出来说,里头已经清理完毕,可以进去探视了,秦正阳立刻跌跌撞撞地冲了进去。

    看得世兰连连摇头,小声对怀里孩子道:“莫怪呀,你这爹爹,不犯傻的时候还算聪明。”

    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孩子竟咧了咧嘴,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

    看得世兰又是惊奇,又是心软。

    孩子,她这辈子,要是也能有个亲生孩子,该多好。

    ——

    闺女出生,取名自然成了头等大事。

    秦正阳將自己关在书房一整日,写废的纸团扔了一地,想到的名字不下百个,却总觉得哪一个都配不上自己的宝贝长女。

    不是太俗,就是太浮,要不就是寓意不够深重。

    王若弗等得不耐,命他將所有纸团拿来,放在一个大木桶中,又拿来鱼竿,隨后钓上一个——

    秦正阳张口结舌:“这也太隨便了!”

    王若弗却说:“哪里隨便了,这里哪个字不是你绞尽脑汁想的?哪个字又是不好的?你只管尽你的力,剩下的就看天意。”

    不这样,恐怕女儿周岁也定不下名字来。

    秦正阳挠头,好像也是个办法。

    钓上来的纸团,他比谁都捡得快。

    打开一看,是个“华”字。

    “华,荣也。”王若弗轻声念出旁边的註解,眼睛一亮:“这个字好!不如叫华兰?咱们姐儿將来,若能和姑姑一般才好呢。”

    她顿了顿,又笑:“我其实还想叫她如兰呢。”

    秦正阳看她一眼,愈发明白妹妹世兰在妻子心中的份量。

    忍不住带著一丝醋意道:“不妥。侄女怎能与姑姑共用一字?那不差辈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俩是姐妹呢。”

    王若弗撇撇嘴,有些遗憾。

    她是真心盼著女儿能像世兰那样聪明,那样能干,最好模样都隨了世兰,明媚娇艷,长成个大美人样。

    但丈夫说得实在在理,何况秦家也有字辈。

    这一辈女孩,正好排到“槿”字。

    “秦华槿。”

    秦正阳在纸上写下这三个字,端详良久,终於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华,荣也,光华璀璨。

    槿,木槿朝开暮落,却日日新生,坚韧不息。

    愿他的女儿,此生既有璀璨光华,亦有坚韧心性,如木槿般,每一次凋零都是为了更盛大的绽放。

    他將这名字说与世兰听时,世兰正抱著小侄女,指尖轻轻碰触婴儿柔软的脸颊。

    “华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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