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谈判(3)
。此约存,则功成之日胡氏当赦。此约毁,则天厌陆氏。”

    胡宗宪一字一句的念完,陆炳分毫不差的写完。

    “你的第二份文书文是什么内容?”

    “为了保证指挥使不会毁约,所以需要一份焚毁约书。”

    “这份文书要下官来写,指挥使签字即可。”

    “嘉靖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陆炳收胡宗宪白银二十万两—”胡宗宪写到这里之后,在纸上空出了大概一行,然后写上了最后四个字:事毕焚约。

    陆炳自然明白这份文书的空白处,就是让胡宗宪自由发挥的,他可以写任意理由,到时候拿着这份文书来诬告自己。

    “指挥使,签名吧。”

    陆炳没有尤豫,立刻挥毫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毕竟,他根本没有准备毁约。拿到证据之后毁约不仅没有必要,还会让人病他。

    “那第三份文书呢?”

    “第三份文书是自动生效的一份时效文书。”胡宗宪道,“这份文书要由指挥使来写。”

    “你说,我写。”

    “不着急,这份文书我想用遇水显影墨来写,将这份文书放在一本经书内。”胡宗宪道袍,“每月派人将这本书送给指挥使,指挥使要在上面盖火漆印。盖完之后还给下官,这样也好让下官知道指挥使如期履约。”

    “严党倒台之后,下官将经书浸水,显影文本出现即表明指挥使履约期截止。”

    “可!”陆炳当即同意。

    当朱孝先拿来显影墨水后,胡宗宪说出了最后一份文书的具体内容:严嵩倒台之日,此约自动作废,胡氏功过由陆炳面圣直陈。

    “契约已成,就等沉炼来了。”陆炳道,“不过,仅凭两只鸟恐怕你拿不到浙江总督之位,你得给陛下献上祥瑞。”

    “下官知道,下官已经派人去寻了。”

    “你这就是舍近求远了。”

    “指挥使此话何意?”胡宗宪狐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