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腳步聲,嚴密抬頭看去。
只見走出的人赫然是周寧,嚴密先是一頓,旋即好似是發現了什麼,皺起眉來,微微踮腳,向對方背後看去,卻見對方背後空無一人。
見此,他忍不住看向周寧,開口道:
“孫總呢?”
周寧道:“孫總不在留置室。”
“不在?他已經走了?”
嚴密臉上露出詫異。
理論上來說,案子已經定案,警方也該放人了,哪怕沒有律師來帶人,警方也會自己給對方辦理手續...但正常來說即便出去。
孫虎也應該會給他打個電話報平安才對!
結果,從閉庭到現在,足足兩個多小時過去,結果一點聲音沒有......
“不對勁。”
嚴密內心‘咯噔’一聲,暗覺不妙,一股焦躁的情緒在他體內醞釀。
旋即沒有猶豫,轉身向看守所的值班民警走去。
“警察同志,我來問一下...【弘陽土木建設工程公司】的老闆,孫虎是否已經登記離開?”
值班民警正互相聊著天呢。
此時聽到聲音,臉上露出狐疑的神色,看著臺前焦急的嚴密,理解對方話語中意思後臉,當即臉上露出詫異。
“孫虎?”
“是那個羈押15天的嫌疑人?”
嚴密連連點頭,“對,就是他!”
“哦,這人我有印象。”
民警點頭,很少有人能在留置室被關15天的,所以對方對他來說也不陌生。
民警稍稍思索,旋即開口道:
“兩個半小時前,犯罪嫌疑人孫虎,因為涉及兩起刑事殺人案,已經依法進行了刑事拘留。”
“目前人已經送往了看守所,你們在留置室找是找不著的。”
話落的剎那,嚴密一愣,眼神中滿是錯愕,心中思緒頓時翻湧。
‘送往看守所了!?’
‘而且...兩起刑事殺人案?不對...不對,怎麼可能是兩起刑事殺人案?案子就死了張木山一人啊!哪有一案兩立的說法......’
如此想著。
一股‘不妙’之感頓時從腹部攀上腦門。
正常情況下,什麼人才會前往看守所?被刑事拘留的人!又或是刑事案件嫌疑人。
按照流程,嫌疑人會先進留置室篩選一遍,時間就是24小時,一整天。
如果沒查出來任何問題,24小時一到,人就能出來。
可,若是查出來什麼問題...比如,能證明對方確實是犯罪的鐵證,那麼...這人會立即被送往看守所!
而孫虎呢?
他在留置室被破例關了16天,算上今天就是17天。
就是因為沒證據,所以從未前往看守所。
換句話說,一旦被送去看守所,那是否意味著...有了證據?
“不對,警察同志,孫虎怎麼平白去了那地方!?”
嚴密語速有點快,急切的追問。
“跟你說了,對方涉及到兩起刑事殺人案。”
值班民警說著,好似想到什麼,接著又補充了一句。
“不對。”
“是三起!”
嚴密急問,“證據呢?確定其涉及案件的證據是什麼?”
民警雙手一擺,“你問我,我問誰去?”
他就一值班民警,又不參與案件調查,這些資訊還都是明面上登記才知曉的,多的,他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