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著反問。”
徐德看著面前這人,語氣中帶有安撫,緩緩道:
“如果,給您一個報仇的機會,那麼......”
“您願意嗎?”
......
下午三點。
徐德林月離開永安小區,只不過,這次離開,他的公文包裡,多了一個名為‘委託書’的東西。
他沒給對方說案子,也沒說找到了王翰的屍骨。
這是故意的,否則,後續警方盤問起來,將會把‘熱心群眾’與‘徐德’進行串聯。
同時間。
他讓王超開始將資訊鏈串聯,組合成邏輯鏈。
算算時間,如果速度快的話...那麼,7月1號下午,警方應該就能以此立案。
什麼?
至於7月1號當天就是庭審時間?
如果沒辦法在案件開庭之前參與到案子裡,那麼,嚴密一審近乎百分百會‘敗訴’?
也就是,讓朱大力替死成功!
法官會在二次開庭的時候直接敲錘?
這確實。
徐德之前也是這麼想的,畢竟法官敲錘後,判決就無法更改。
比如。
朱大力第一次審理之際,如果審判長已經開始唸了裁決,那麼,即便是當庭翻供,審判長也不會理會。
所以,嚴密若是一審達成目的...理論上是無法翻盤的。
但是......
別忘了。
有個東西叫‘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確實,嚴密確實一審可以達成目的,但,就徐德手頭上的資訊......只要掏出來,哪怕錘子已經敲了下去。
但,裁決依舊會作廢!
換句話說,那便是.......
“你打的案子不算數...咱們現在重打一遍!”
......
6月30日。
王超李劍和吳鑫,三人將‘銀行’、‘車管所’、‘王翰’、‘黃成偉’等資訊串聯的差不多。
只需再進行完善,便可進行匿名舉報!
直到......
......
......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