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就民事賠償一事,應當以盜竊罪定責!”
第249章 徐德給的死局
論盜竊罪,而不是搶劫罪!?
話落的剎那。
審判臺上,法官眉頭緊皺,就連檢察官,此時也不知該說些什麼,眼神中滿是詫異。
這......
“誰才是辯護律師?”
“不對吧,民訴代理人的位置,一般都是給被害人家屬的律師坐的,我不記得有改規則,給被告人律師坐啊......”
“搶劫罪怎麼看都比盜竊罪嚴重吧......”
“是的,民訴賠償也是,對方不準備爭取利益?要知道,是搶劫還是盜竊,這案子是真的存在爭議,一個不好就真判盜竊了!”
“......”
話落的剎那。
聽審席眾人臉上寫滿疑惑,紛紛交頭接耳起來。
甚至說,就連朱大力都聽明白了!
此刻。
被告人席位,朱大力那顆心忽的‘噗通’一跳,他猛地抬頭,看向徐德。
如果沒有搶劫,那麼,從重處罰的理由就少了一條。
並且,加上自己的自首情節...極有可能,只判個死緩,甚至是無期!
無期啊...他完全可以在監獄用納稅人交的錢進行醫療,多活許多年...要是治病成功,出獄後還可以和家人一起生活!
這......
這......朱大力呼吸逐漸急促,他心中那片陰暗的海洋中,出現了第二座燈塔。
並且更亮!
只不過...當朱大力看向嚴密時,卻只見...嚴密的臉色難看至極。
朱大力愣住。
......
“代理人,你方確定?”
審判臺上,審判長遲疑著開口詢問。
“我方確定!”徐德點頭。
審判臺遲疑起來,思索許久後,十分隱秘的暗示了一句。
“代理人,你方應當知道...民事賠償該如何處理吧?”
徐德再次點頭:“我方知曉。”
他是民訴方。
民訴追求的是民事賠償,也就是和錢相關的事情。
而搶劫殺人,和殺人+盜竊,哪個賠的多?
如果,你和孫猴子一樣,36變和72變,覺得變化越多越厲害;罪名越多賠的越多的話.......
那麼,你可能會少拿很多很多錢!
舉個例子。
後世,同一地區,被害人一致的情況下。
如果,定罪搶劫致死調節:被告人一次性賠付100w~200w之間,再低,也低不到哪去。
那要是定故意殺人+盜竊調解呢?
大多賠付30w~70w!
200w和30w,最高與最低,跨緯度近乎是最低的整整7倍!
除此外。
對方還補了一句。
代理人席位。
徐德此時緩緩開口道:
“審判長,就本案,被告人判刑後,家中僅有一個妻子,以及5歲的孩子。”
“如果民事賠償過高......”
後面的話他沒有再說,但眾人都理解。
但凡賠的多,對方家裡沒什麼存款,只剩孤兒寡母,大機率要落得個窮苦的下場。
什麼,至於按搶劫罪的基礎少判民賠?
不說不合規,單單是搶劫罪的最低賠償,也比盜竊罪的最高要高的多!
所以.....
‘但凡定了盜竊,朱大力不僅少賠錢,並且還能減少牢獄之災!’
‘他還站在朱大力的角度進行考慮?’
‘這人到底是誰的律師!?’
眾人愈發詫異。
審判臺上。
“被害人家屬是這樣想的?”
“不知道,法院去接觸了一次,家屬神志不清,可能是清醒時間段表達的訴求,不然沒理由啊。”
“公訴方那邊不可能改訴書的,刑事犯罪很明確。”
“被告人家屬那邊...孩子是無辜的,也確實需要錢。”
“......”
三個法官思考著徐德的話。
旋即。
最終,副院長,也就是本案的審判長楊建軍皺眉,看向被告席。
他沉聲開口道:
“被告席,你方...是否要進行附議?”
這次,楊建軍甚至沒問是否有異議。
畢竟,徐德所說的就是剛才對方的辯護詞,從搶劫罪辯到盜竊罪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