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到對方目的,同時內心咋舌。
想一箭雙鵰。
從天河身上索取賠償款隨後再將賠償款給青禾套取利益?甚至青禾還能幫助對方拿錢......
不愧是紅圈的人,短時間能找到這麼一條路。
揚聲器中,傳來對方淡淡的聲音。
“自然是股份。”
“諾華集團,以一千五百萬的投資,佔據青禾藥企60%的股份。”
“如何?這對高先生來說,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
一千五百萬,六成股份......
聽起來很不錯。
要知道,整個青禾藥企,加起來都不值一千五百萬,更別提,對方只要六成股份了,從交易的角度上來講,這是極賺的!
不過......
“股份?這不可能。”
徐德眉頭皺起,沉聲回應。
如果你經常關注各大公司之間的新聞,你會發現一件事。
股份,有時候並不完全代表錢。
換句話說,有些公司的股份,是你給錢,誰雙倍,三倍的錢,人家也不賣!
為什麼?
因為股份同樣象徵著公司的‘權’!
舉個例子,一家公司有一百個股東,每個股東佔據1%的股份。
那麼,這時候,如果出現一個大事件,需要股東開會商討,那麼,針對這個事件如何解決辦法,是由誰來表決?
不是某個人。
而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其中51個股東聯合一個解決辦法,那麼,另外49個股東,就只能聽他們的。
同理。
如果你開設了一家公司,你手裡只有四成股份。
那麼,這家公司名義上是你的,但實際上,真正的話語權,在那掌握六成股份的股東手裡!
一千五百萬換青禾藥企六成股份...聽著很賺。
但實際上就相當於將藥企賣了,高瑜壓根不可能同意。
“不可能!”徐德如實回道。
揚聲器中。
電話那頭,李律師淡淡的笑聲再次傳來:
“徐律師彆著急。”
“我們瞭解過【普納替尼】這款半成品藥物,目前諾華集團是很看好的。”
“如果,高先生願意接受投資...諾華集團,可以投入海量研發資金,只為高先生能早早研發成功!”
諾華的研發資金在後世,每年足夠百億美刀。
儘管眼下是2003年,卻也少不了多少。
李律師口中所說的‘海量研發資金’...少說是三千萬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