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們說,天河藥企不願接受任何威脅,藥企最多能拿出三百萬賠償,病患治療也不會承擔!”
三百萬...最多隻給賠名譽權嗎?
甚至連病患治療也不願意承擔...雖說這玩意承擔了麻煩事極多,但理論上,多少也是能給點藥物的吧。
孫喬有點無奈,他搖搖頭,說道:
“趙總,恕我直言。”
“這個價碼...對方很難同意。”
“那就讓高瑜承擔刑事責任!”
趙剛惱火,他雙手叉腰,伸手指著孫喬眼睛一瞪,怒聲道:
“我就不信,放著三百萬不要,他跟藥企賭氣去坐牢!”
拿著三百萬走,什麼都不會喪失。
責任?兜售偽劣獸藥罪的責任?緩刑+幾十萬的賠償罷了,賠償款有的,對方也不用擔心專利問題。
天河也能掏的出這些錢,更是避免了諾華直接追責。
堪稱雙贏!
但......
賭氣坐牢呢?
首先是自由喪失,需要坐牢承擔刑責,甚至連三百萬也沒有。
壓根就沒好處,依照利己的角度來講,高瑜都沒理由拼著什麼都沒有,甚至自己還得承擔責任來搞天河藥企。
綜上所述......
“我們法務部不是金錢母豬,不是隨隨便便敲竹槓就會給錢的!”
“你去告訴被告方。”
趙剛怒道。
“要麼拿三百萬滾蛋,要麼...就讓他們這麼上庭審!”
孫喬徹底無奈了,準備將對方的話記下來,接著再去商量。
趙剛道:
“我就不信......”
“他們真就寧願什麼都不要,也得跟天河藥企拼個你死我活!”
......
......
“我不信,天河藥企,寧願賠諾華醫藥集團一億,也不願賠青禾藥企八百萬+藥物成本價!”
4月24日。
距離開庭還剩六天時間。
青梧省,梧桐市。
第一人民醫院內。
清冷的走廊中。
徐德坐在椅子上,眉頭舒展,面無表情,如實向著吳鑫開口說道。
“幾千萬和八百萬,是個人都能看出來賠給誰最合適。”徐德道。
聞言。
吳鑫順勢開口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