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节
    “我方被告人很樂意認罪!”

    

    第210章 被告要挾原告!

    我方被告人很樂意認罪......

    一句話,每一個孫喬都認識,但組合在一起...這句話就顯得很陌生了。

    但陌生歸陌生,意思還是能精準傳達到位的。

    “徐律師,徐律師您別急,我話還沒說完呢!”

    孫喬連忙再次攔住徐德,語氣中明顯軟了許多,態度也愈發諔?

    威脅雖然不道德。

    但屬實是好用!

    徐德面無表情的坐回椅子上,看著對方,吐出一個字,“說。”

    “是這樣的。”

    “我方願意撤訴,同時,考慮到被告人高瑜的名譽受損...我方願意給出名譽賠償金。”

    孫喬抿了抿唇,話語用詞極力給自己留有餘地。

    名譽這東西...說實話多數人可能沒搞懂。

    比方說,一些明星在面對網際網路捱罵的時候,就經常發出律師函,說侵犯到了明星的名譽權。

    如此,會給人一種,那些罵人的網友,說的話都是假的。

    實際如此呢?

    不,實際上,名譽與造謠是兩碼事。

    你罵的是真話,但對我造成影響,我沒證據反駁你,那就可以通過侵犯名譽進行訴訟。

    而造謠不行,造謠得是你說的是假話。

    相比之下。

    名譽權,賠的也低,沒什麼找狻?

    “孫律師,明人不說暗話。”

    徐德掃了掃孫喬,忽的臉上露出笑容,他直接開口提條件了。

    “一,有關【普納替尼】的專利註冊,我方要求天河藥企,停下目前正在註冊的一切行為!”

    還是那句話。

    大藥企告民間自研藥,讓被告人進監獄的目的有三個。

    1,讓對方進去,停止藥物研發;2,搶先註冊專利版權;3,提前搶佔市場。

    天河藥企自然是三方共同推進,除了要配方以外,有關專利,也在推進註冊。

    聞言。

    孫喬沉默片刻,最終深吸一口氣,點點頭:

    “徐律師,您放心,這點,我可以替委託人答應下來!”

    諾華給的壓力太足了。

    如果說,將對方拖入青梧省立案,那他們倚靠主場優勢還能勝訴。

    但對方直接想辦法把侵權案告到了燕京,去到對方的主場!

    這要是高瑜再落井下石,那天河的賠償...會很慘,最保守的情況下也得賠償數千萬!

    相比之下,【普納替尼】的專利?

    先不說註冊後的連鎖反應,會導致給諾華賠償大量金錢。

    也不提,後續即便繼續研發,也要投入數億元且冒著不一定研發成功的風險。

    哪怕真的研發成功了。

    單單是這兩者加起來......

    賠償金和研發金錢全算作開發藥物的成本!

    在專利期內,真的能將藥物成本全都都賺回來嗎!?

    所以,哪怕不用徐德說,天河藥企,也已經在著手收回有關專利版權的事了。

    “除此外,我方還會配合高先生對專利進行註冊!”

    孫喬又開口示好。

    這破專利誰愛要誰要,反正天河是不想要的。

    “呵,這點是應該的。”

    徐德絲毫沒有客氣。

    藥物專利拿到那案子就勝了一半,民事部分的侵權就是莫須有,法官不會理會。

    “其次。”

    “是第二點。”

    “二,有關天河藥企,因為誣告需進行的賠償!”

    賠償......天河藥企撤訴不夠,還得給賠償才對!

    孫喬內心一緊,硬著頭皮道:“您說。”

    徐德繼續道:

    “名譽權、精神損失費、藥物研發中斷的損失費用、以及被告人高瑜無辜被禁足在看守所近半年、藥企的損失......”

    “這些,都需要天河藥企進行額外賠償!”

    都要賠?

    這得賠多少?

    “共計三百萬!”

    徐德直言開口,明顯算獅子大開口。

    三百萬聽著對藥企不多,但放在後世,那都是能當一千五百萬來用的!

    一個市值破億的公司,一年的利潤都超不過千萬......

    更別提青禾藥廠了,總資金流水也不過堪堪百萬,三百萬到賬,能翻個幾倍!

    “這不可能!”

    孫喬下意識否定,明顯是被對方獅子大開口咬到。

    “三百萬太多了,這只是名譽權,名譽權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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