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反客為主!驚為天人!
天河是為了盈利,所以才指控高瑜。
可如果,指控成功,得到配方後,不僅不會賺錢,反倒是會賠得傾家蕩產,那麼,對方是否還會指控?
不會。
拿那些明星代言品牌舉例。
一旦代言人塌方,那些企業會立馬與之切割避免自身受到影響。
“而我們要做的就是這些!”
徐德開口說道。
“案子勝訴的關鍵節點不在藥物本身。”
“而在對方覬覦藥物這件事!”
“唯有打掉這個念頭,案子才能順利勝訴!”
這......
吳鑫遲疑起來,他倒是沒想過這個思路,一審數次開庭,都在藥物的性質上糾結,完全沒想過引用一個危機,讓對方自主放棄。
但問題也來了。
“這款藥真要研發成功,利潤都是按千萬甚至億來計算的!”
“怎麼可能放棄......”吳鑫說道。
徐德回道:“那就讓天河賠一億,賠兩億!”
賠兩億!?
不等對方開口,徐德便直接解釋。
“首先,對方指控的證據是。”
“天河給高瑜發了藥物研究資料做專案,而高瑜所研究的藥物,恰好與這資料有關聯,能攻克弊端,同時方向相同。”
“於是,天河聲稱,高瑜的研發成果,是基於他們給的資料誕生。”
“而資料是天河的,所以,是侵權天河。”
如果是這種碰瓷式的賴賬,那確實沒辦法。
但......
“這資料可不是天河藥企的。”
“而是諾華的【伊馬替尼】!”
徐德斷然開口道:
“換句話說,如果【高瑜參考伊馬替尼=侵權天河藥企】這條等式成立。”
“那麼,【伊馬替尼專利在天河藥企手中】這條,依舊成立。”
“但別忘了,伊馬替尼本身不是天河的。”
“這藥是諾華藥企,剛剛發售一年的靶向藥,專利是諾華的,藥也是諾華的!”
“此時,以諾華藥企的視角,再看【高瑜參考伊馬替尼=侵權天河藥企】這條,你覺得他們會有什麼情緒?”
能忍嗎?
忍不了!
因為這已經達成了侵權還是十分嚴重的那種侵權。
藥物剛發售一年,諾華不告的天河藥企賠的傾家蕩產、砸鍋賣鐵都算對方心慈手軟了
“你知道這要賠多少錢嗎?”
徐德緩緩開口道:“兩千萬...是至少兩千萬現金!”
“而我的預估是.......”
“1.5億!足足一億五千萬直接賠償!”
也就值但凡【高瑜參考伊馬替尼=侵權天河藥企】的等式定下,天河藥企,直接賠償金額少說是一億五千萬!
“而高瑜的配方只是半成品,從研究到發售,至少還有五年要走。”
“五年的研究成本加上這藥還不一定能研發成功......”
先賠1.5億現金,並且後續還得連續投入五年,甚至是否成功還是未知數的選擇。
與一個立即抽身,不賠不賺.......
換做是你,你會賭哪個?
“賠償的上限是足足2億,如果有其餘因素,會賠的更多。”
“他們不想賠。”
“那麼就要否定【伊馬替尼專利=天河藥企】這條定式,也就是極力地撇清自身並未侵權!”
“而只要想撇清伊馬替尼與天河的關係,那麼,【高瑜參考伊馬替尼=侵權天河藥企】,自然也就不復存在。”
醫院走廊內。
徐德緩緩開口,將自身的邏輯緩緩說出。
“如此。”
“委託人的案子中,原告指控他侵權天河藥企的指控,自然也不復存在!”
很繞的邏輯。
但很完美!
總結便是......
“天河藥企,不撤訴訟就無法避免最高兩億的賠償。”
“而撤了訴訟,高先生就能全身而退,只因他並未參考人用藥,那麼,這款全新的自研藥性質,是人用還是獸用,將由高先生自己說了算。”
徐德緩緩開口。
二桃殺三士、驅虎吞狼這種找事,他向來屢試不爽。
吳鑫原本還想說些什麼,但理解後,這番話瞬間在腦海中炸開,臉上流露出錯愕。
這是什麼?
陽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