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罪;二、量刑。
前者是犯罪證據,第九醫院中,存在清晰的犯罪監控影片,雙方也沒有矢口否決,所以沒什麼問題。
但後者量刑......
身穿法官袍的孟俊峰頓了頓,他坐在主位上,沉聲開口道:
“案件中,兩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上,目前,無論是公訴、代理人,又或是被告方辯護律師......”
“都拿不出更多的證據。”
“如果不出意外,後續也不會再有資訊!”
聽到這話。
現場眾人眉頭蹙起,眼神中流露出思索。
他們瞭解過。
雙方都卡在了‘證明是否犯病’上。
案件受害者了劉國富那邊還好說,對方意識清晰,隨時可以針對其進行精神鑑定。
哪怕他真有病呢,案發期間也絕大機率沒犯病。
法官的自由心證,可以給對方判罪。
但被告方......
對方的情況可就複雜了。
“各位,都有什麼想法?”孟俊峰開口詢問。
第177章 絞殺般的反擊理論!
有什麼看法......
眾人默然,陷入思索之中。
有關張月的精神狀況,徐德給不出什麼資訊...畢竟,案發現場存在的監控錄影都證明不了,他還能怎麼佐證?
沒辦法的,儘管手裡有精神病鑑定證書。
但司法上,‘精神病保護法’看的不是證書,而是案發期間是否犯病。
哪怕在案發前,這輩子都沒病,而是案發期間短短數秒內得的病,且犯病......
那依舊可以不負刑責,但問題是...你怎麼證明?
徐德又能怎麼證明!?
“就眼下的案子,我認為保守審判最為合適。”
恍惚間。
臺下忽的傳來一道聲音,扭頭看去,那是民事庭的庭長。
對方抿了口保溫杯裡的茶水,緩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