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
徐德並未開口,而是看著對方眉頭皺起。
什麼是賠償?
就目前來看,張大什麼都沒有,法官哪怕是判了天價的賠償,但對方沒錢,等同於0代價。
是這樣嗎?
如果說,張大願意做一輩子流浪漢的話,那確實是這樣,0代價。
法院哪怕是強制執行,也執行不到什麼金錢進行賠償。
可別忘了...人是會發展的!
張大現在什麼都沒有,可案子過後,以後呢?
她需要去上班,去兼職,去拿工資,會脫離流浪漢這個生態圈,變得更好。
但,在這個變得更好的路上......
會懸著一個‘賠償款’。
只要法院裁決落下,哪怕現在沒錢,但未來一個月賺兩千,就要抽出五百,甚至是一千進行賠償!
賠償是不會消失的。
它只會在後續,通過一點點折磨的方式,全部兌現!
“杖唬曳轿毴耍矔賠償張星一筆錢。”
“但雙方的賠償款額度,卻完全不同。”
周寧話鋒一轉。
想互換賠償金?
比如,劉國富賠給張二,張二再將錢給張大,賠給劉國富,這樣誰也沒賺?
不,張二沒有後遺症,沒有殘疾,賠償款不會多。
可劉國富就不同了。
他最少都是傷殘四級,後續,隨著腎臟功能下降......
傷殘三級也不是沒可能!
這要多少錢?
“劉先生是城鎮戶口。”
“依照《民法典》,以及地方人身損害標準來看。”
“傷殘四級,您要賠償我方118600元。”
“如果是傷殘三級,您要賠償我方135550元!”
“這還沒算醫療費、護理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