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
嚴菲頓了頓,接過一杯水遞到吳秀麗身旁,又補充了一句道:
“我家孩子真是生病了,他不記得那什麼綠森市的地方,何況......”
“他現在還剛醒,醫生說不便於太過勞累。”
孩子?
這話落下的剎那,吳秀麗卻直接反駁道:
“38歲的孩子!?”
“呵呵,再過兩年,他的歲數比現在的我還大,你告訴我,這還是個孩子!?”
身後幾個警察眼神中也是流露出一絲輕蔑,擺明個人態度就是看不起。
劉國富今年38歲了。
嚴菲還拿對方當孩子供著呢.....
受害者的年齡x2都還沒對方大!
“行了,嚴女士,你也不是精神病。”
“我國法例明確規定,18歲,便是一個成年人,需要承擔全部的刑事責任。”
“而在進入您的病房之前,我們也問過護士。”
吳秀麗一副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態度。
“護士明確表示詢問不會影響劉先生的恢復。”
“現在,我問,你答,其他有的沒的東西,都不需要再扯,懂不懂?”
話落。
嚴菲的臉色明顯難看起來,剛才還算和善的眸子變得怨毒。
劉國富則是忽的有些慌亂,他本想翻個身,但身體一動,一股疼痛便從腹部傳來,令他表情忍不住動容。
“唔......”
伴隨著他痛苦的嗚咽,面前警察的審訊,也在耳旁浮現。
“第一個問題。”
“劉先生,在2月18日,凌晨三點半。”
“第九通用綜合醫院內,行兇者張月,曾用一隻錄音筆,錄下一些案件詳情。”
吳秀麗面無表情的盯著劉國富。
她無視嚴菲,緩緩道:
“錄的是什麼,我無需多說,您應該心裡清楚。”
“您以往陷入昏迷,但現在身體恢復,我想...您可以給我一個有關錄音的答案了。”
“這...是否為事實?”
醫院?
被自己摔碎的那個錄音筆!?
劉國富一驚,內心駭然,他記得,自己不是分明將筆摔成碎片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