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节
    張二縮了縮脖子,將自己藏進被子裡,卻還是開口辯解著。

    話落。

    眾人忽的感到些許心塞,無話可說。

    流浪漢就是這樣。

    躺在地上不動,叫不醒,等一陣子,對方可能就成了路邊的屍體。

    又或是同為流浪漢,但突然的幾天沒見到他,那對方大機率也是死了。

    兩人很明顯,十幾年的拾荒生涯,思維常識已經定型。

    “打官司吧!”

    楊兵忽的深吸一口氣,語氣中多少有點衝。

    一想起,綠森市時,劉國富連這種人都不放過,甚至將其毆打致重傷......

    楊兵就感覺精力充沛,需要一些東西發洩。

    “目前,張大的官司短時間結束。”

    徐德稍稍思索,開始制定起眼下的計劃來。

    “可以先想想怎麼針對劉國富了。”

    之前,綠森市的案子一直沒有開庭,原因在於,原告被告都昏迷,但眼下......

    雙方可都醒了!

    什麼?

    被告雖然醒了,但明顯無法出庭?

    不,法律不會因為你無法出庭就不對你做出審判!

    最多延期六個月,隨後開庭,但很明顯,這起案件情況清楚,不會延期。

    所以......

    “張二醒來的事,還有誰知道?”徐德忽的開口反問,“被告人那邊知道嗎?”

    楊兵搖搖頭,“剛醒過來,除了醫院,我就給你打了電話。”

    “那就找警局申請!”

    徐德不假思索的開口。

    目前。

    法院已經明確給出了,案件僅存的兩個棘手的點。

    一,無法確認張大侵害對方時,是否是犯病導致。

    二...劉國富,究竟有沒有精神病!

    從流程來看,劉國富曾在強制醫療區,接受過一段時間的隔離治療,雖然時間不久,但主治醫生判定對方精神病治癒。

    這點,就衍生出三個選擇。

    1,主治醫生收錢辦事,隨後寫下鑑定,由司法宣佈其釋放。

    2,醫生誤判,短時間精神病確實好了,但外出後,精神病復發。

    3,對方...確實是經受到了治療,已經痊癒,犯案時全是裝的!

    這是劉國富必然要面臨的三個結局,除非張二簽署諒解書,否則避免不了。

    哪一條都有利。

    收錢辦事,又或是裝精神病,安康醫院和劉國富都有刑事責任。

    醫生誤判,精神病復發......聽著沒什麼。

    但實際上司法會怎麼執行?

    重新關進去。

    關進安康醫院,什麼時候痊癒,什麼時候再放,至於醫生覺得什麼時候痊癒......

    醫生:呵,二十年都不犯病嗎,偽裝的很好,但你還是有病!

    是的。

    司法中,但凡釋放過的精神病,外出後犯病,那99.99%是不會給第二次外出的機會了。

    對方一輩子都要關在強制隔離區!

    而2003年的安康醫院...嗯,也就是半官方半醫院,用來收押犯病精神病的專用醫院,這年頭管理可十分混亂。

    暴力管理雖然不算普遍...但絕非罕見。

    尤其是面對這種二次犯罪的!

    “告訴警察。”

    徐德忽的開口道:

    “劉國富究竟有沒有病...這件事必須趁著對方還沒反應過來,給定下結論!”

    趁著原告還沉浸在庭審中,沒意識到張二蘇醒......

    那麼,結合沒接觸過錄音內容的張二的口供,再聯絡錄音內容,達成互相佐證的情況......

    劉國富的精神病會被立馬推翻!

    也就是,劉國富在綠森市,並非犯病,而是故意傷害,乃至是故意殺人未遂!

    而案件的資訊是通用的。

    綠森市案件,篤定劉國富沒有犯病。

    成都這,張大的案中,法院也會偏向劉國富沒有犯病!

    只要劉國富沒犯病,那就能肯定對方是強姦意圖,張大的行為就是處於自衛性質!!!

    一箭雙鵰!

    “找哪個警局?”楊兵興奮道。

    終於到了......終於到反攻的時候了!

    “成都,本地褰瓍^警局!”

    徐德決然道:“今天申請,明天就讓警察問話!”

    楊兵興沖沖的答應下來,“好。”

    楊兵感受著病房內溫馨起的氛圍,他整個人放鬆下來,近白天的高強度勞心費神,令他早已疲憊不堪。

    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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