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賀不再開口,他坐回椅子上。
張大的這個行為邏輯,是辯護不通的。
這世界上不存在哪個法院,在如此多加害行為下,還會判定自衛。
哪怕對方第一刀就捅將劉國富脖頸,將其殺死,也比這好做,畢竟,第一刀確實是在自衛階段內,她也有無限自衛權,可以無視對等原則。
可問題就出在,傷害的次數實在是太多。
想通這點後。
聽審席。
眾人心中慪氣,只覺內心鼓脹。
“唉,再怎麼說...這也是17刀,確實沒有辦法,案子多少是有點懸了。”
“讓人有些唏噓...劉國富強姦別人沒事,結果,別人自衛,反倒是需要被追責...呵,我感覺這有些荒謬的。”
“沒辦法,精神病就是這樣,不需要承擔責任。”
“這法例什麼時候能改啊!?”
“到底誰才是弱勢群體?要不乾脆給劉國富的鑑定報告,改名叫合法強姦證吧!”
“......”
眾人內心窩火。
目前,庭審的一切都已經被整理完畢,矛盾、動機、思維、兇器......
可偏偏,就差在最後幾刀上。
不過案件的重點卻明顯在精神病中,如果...如果,沒有精神病法例,劉國富已經被判,哪還會有這麼多事!?
眾人沉默著,視線愈發憤怒,牙槽緊咬。
整個第一法庭。
驟然間,氣氛凝固起來,一股無形的情緒,瀰漫在所有人周遭。
直到......
“尊敬的審判長,首先,我方要表明的是。”
“我方尊敬,所有患病人員,我方承認,被告人劉國富,在社會中存在一定的弱勢地位。”
“我方也認為,弱勢群體,確實應當得到些許照顧。”
恍惚間。
一道道莫名其妙的聲音,忽的在整個法庭內迴盪。
聽到這話。
審判長和檢察官好似意識到什麼,眼角一抽。
反倒是還未整理完全部資訊的代理人,此時看著徐德,愣了又愣。
範賀不知道對方在抽什麼風......
官司打到一半,突然開始贊同對手的核心法例是什麼情況!?
徐德沒理會。
他還在開口,好似吟唱一般。
“患病者不被自身主觀意識控制,精神與肉體雙重隔離。”
“無論是從人道主義角度,還是從其餘視角,病者都應當以社會弱勢群體,被保護被包容。”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
“他們不是加害者,而是病症的受害者!”
“......”
第一法庭內。
徐德的聲音一連持續了兩分鐘,說出的話讓眾人摸不著頭腦。
甚至還觸怒了幾個聽審席的人,對方本就對精神病逃脫刑責而憤怒,結果對方接著就這麼說...直到。
“審判長!”
直到。
徐德忽的有了新動作,他忽的從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檔案?
也許是檔案。
只見,他抬頭,看向審判臺,緩緩開口道:
“同理。
“被告人張月應當以社會弱勢群體受審,同時,原告方所說,那疑似超出界限的自衛反擊......”
“我方要宣告的是。”
“上述所說被告所為,均是在精神病發病期導致!”
“在自衛結束後,其餘加害,是因精神分裂,導致身體與精神,雙重不受控所為,並非被告人本意!”
“......”
這是......
精神病?
驟然間。
整個聽審席,所有人愣住,記者張苗苗甚至忘了記錄。
他們就那麼大腦空白地坐在聽審席椅子上,愣愣地看著徐德。
就連代理人席位。
範賀和兩個律師,也是呆在原地,張著嘴,茫然地看著對方。
精......
精神病?
嗯?不對,精神病不是劉國富嗎?劉國富得的不是精神分裂啊......
是張大?
眾人下意識看向被告人席,那個低著頭,看起來很是陰鬱,但此刻也迷茫地張大。
對方...是精神病?
等等。
是這起案件的被告人,第九通用綜合醫院的行兇者,張大是精神病!?
剎那間。
所有人眼睛瞪大,瞳孔一縮,整個人滿臉愕然,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