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节
人處於強姦的恐懼下,思維與精神和行為無法我們不能以苛刻條件要求她。”

    “如果真是奔著殺人而去......”

    “那麼,這17刀出現的位置並非是腹部與大腿,而是脖頸!”

    如果是奔著故意殺人而去。

    那別說17刀了。

    3刀捅進喉嚨,足夠將劉國富弄死了!

    所以......

    “劉國富身上所受之傷不規則,無邏輯,無刻意奔著致命點而去。”

    “很明顯。”

    “這是一個處於驚恐之下的女性,所做出的自我防衛行為!”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被告人張月......”

    徐德的語氣中帶有一絲絲的堅定與不可否認,開口吐出。

    “絕非故意殺人!”

    話落過後。

    現場頓時為之一滯,旋即眾人稍稍明悟。

    尤其是聽審席,大多人明顯是想到了什麼,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剎那間。

    一陣竊竊私語再次響起。

    “對了,無限自衛權...設立的初衷便是,遭遇到緊急情況時,會導致當事人的思維混亂,焦急......”

    “如果這是個連續性動作,期間並無中斷的話...那好像確實還在‘自衛’的界限內。”

    “自衛?真是自衛?”

    “......”

    聽審席中。

    眾人此時只覺得邏輯化成拳頭,在不斷毆打自己的大腦。

    客觀來說,他們覺得檢察官說的有道理,張大確實是存在殺人的主觀態度,他們的輿論主要圍繞於劉國富,甚至外界的報紙都沒說對方沒主觀殺人意念。

    但......

    按照徐德的角度來講,好像又是防衛。

    就如同李家村·案,被告人王強從車上到撤下,是一個連續性防衛動作!

    甚至......

    除此外。

    ‘無限自衛權’的設立初衷,也有遭遇緊急的事情思考不過來,導致自身意外犯下很大的後果。

    區別在哪?

    十八中·案,也就是徐德所經手的上一起刑事案件。

    案件中,受害者是個學生,遭遇欺凌,假設對方在被欺凌時反抗殺人,百分百的防衛過當。

    為什麼?

    因為‘校園欺凌’這件事,是一個很長,很緩的事情,它會給你極長的思索時間。

    反倒是突發事件。

    如搶劫、強姦、突兀的行兇,這些,時間短,給人的思索時間也短。

    身體會下意識的進行防衛,而沒有思索的情況下,防衛的力度自然也取決於你的‘潛意識’!

    強姦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