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节
不願意。

    對於患有精神病的身體的‘人格’來說,也是相同道理。

    他們並不想傷人,但病症和發燒一樣,不是想不犯就不犯的,且在期間沒有意識,不受自己控制。

    就好似睡覺。

    你睡了一覺,自己覺得自己什麼都沒做,結果意識清醒後,警方告訴你你殺了人,需要被判死刑。

    你覺得這公平嗎?

    從個人角度來講,這屬實是絕望。

    但話又說回來了。

    從社會角度來講,你造成了損失,並非像感冒發燒那般隻影響個人,而是傷人甚至是殺人!

    於是乎,有關精神病法例的爭議便開始了。

    最重要的是,還會有人依照精神病法例來逃脫法例的制裁!

    “劉國富。”

    審訊室內。

    吳秀麗忽的看著面前的劉國富,冷笑一聲,開口道:

    “別以為你是精神病,警方就拿你沒辦法了。”

    “案發期間究竟有沒有犯病...呵,你自己心裡清楚!”

    劉國富連連喊冤,“唉喲!”

    “我真是犯病了,我要是沒犯病,難道我會做那種事?”

    吳秀麗卻是沒耐心再和對方扯下去。

    她只是揮了揮手,緊接著,便找警察將其帶走。

    “走吧。”

    一側的民警帶著體態臃腫的劉國富向外走去。

    劉國富先是貪婪地看了眼吳秀麗,旋即這才戀戀不捨地向外走去。

    不多時。

    劉國富便站在了警局大廳中,而律師周寧,則在大廳等待許久。

    當週寧看到來人後,連連站起身。

    等幾個警察離開後,周寧這才將視線放在劉國富身上,旋即小聲開口道:

    “劉先生,裡面問您什麼了?”

    劉國富得意洋洋地開口道:

    “還能問什麼?嘿嘿,還是和上次一樣,不過我是精神病啊,她拿我一點辦法都沒有。”

    他在成都犯下過一起案子。

    當時負責審訊的依舊是吳秀麗,所以劉國富這次明顯不會感到慌張,甚至可謂‘從容不迫’了。

    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