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
雙方是在進行藝術性創作。”

    “二,你方說,原告人對被告實施冷暴力。”

    “三,原告人的烏龍報警事件,導致被告人‘楊春萍’,心理健康受到重創,需要一定賠償。”

    “四,以及......”

    說著,徐德看著對方,眯了眯眼。

    “孩子王小雨的心理與健康問題!”

    “很巧,這些問題,我方所調取警方資訊均能做出解答。”

    話落。

    他沒有絲毫猶豫。

    他稍稍伸手,林月立即會意,將公務包中提前準備好的證據端到他手上。

    “首先,被告方,先讓我們聽聽警方給這起案件定性的理由是如何。”

    徐德開口說道。

    案件定性是需要理由的,而綠森市警局......

    徐德頓了頓,旋即低頭,看著手中的檔案,緩緩開口道:

    “1月8號,晚上九點,綠森市刑偵支隊配合派出所出警,突擊檢查家如酒店。”

    “期間,案發地存在兩名進行苟且的青年人,被警方中場叫停。”

    “本次行動,解救出一名4歲幼童,性別男,姓名王小雨。”

    一般來說,卷宗都是定案後寫。

    而定案後,烏龍事件結束,還能被用解救兩個字描述,那麼內情...就有的猜了。

    不過徐德很貼心,不需要別人猜,便繼續道:

    “根據警方檢測,被解救人員王小雨......”

    “其身體內,醫生檢測出藥物含量超標緻使其昏迷!”

    “根據推測,受害者王小雨,被強迫吃下成年人體量安眠藥,濃烈的藥物導致身體神經遞質紊亂,大腦睡眠遞質被破壞!”

    “同時,腦細胞缺氧壞死導致認知功能永久性小幅度衰退!”

    “根據調查,最終確定,受害人王小雨曾被多次強迫吃下過度安眠藥,已對軀體造成不可逆的損傷,需要長期調養......”

    安眠藥超標的後果很嚴重。

    這玩意都被他人當成自殺藥物了,一口氣多吃點,雖然死的很痛苦,但也算悄無聲息。

    一般來說,少吃點是沒問題,可以助眠的。

    但孩子不一樣!

    身體稚嫩,器官大腦還未發育成熟,劇烈的藥物刺激下,簡直就是殺人!

    王小雨的身體已經被造成不可逆的損傷,認知功能下降,記憶力變差......

    儘管可能會日常生活造成不了什麼明顯影響,可問題來了。

    日常生活實際上是不需要太動腦子的。

    哪怕是輕微智障呢也能生活自理,甚至尋常人都分不出來對方是否是智障,和正常人完全相同。

    但你能否認他們輕微智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