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殺了人的在刑庭中被判無罪!
對方是瘋了還是壓根就缺乏法律常識?
“審判長,原告方訴求完全就是漫天要價,這根本就不是在離婚分割財產!”
“首先,我方委託人在1月8號晚當天,在家如酒店並非出軌,而是與同屬教育機構的同事交流,雙方只是共同處在同一個酒店下,沒有......”
話一開口。
審判臺上。
三個人忽的愣住。
原告席,兩個律師也不開口,就那麼面露微笑,默默看著對方表述異議。
王成遲疑起來,不自信的看著對方。
眼見對方還要繼續說下去。
法官王成實在是忍不住了,忽的開口道:
“被告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警察都把證據貼臉了啊!
對方到底是怎麼還能說出這番話的?
孫儷被這麼一打岔,整個人有些不悅,看著王成道:
“審判長!”
“依據《民法典》第1084條來看。”
“父母離婚不消除父母子女關係,本案孩子4歲,已滿兩週歲,但實際應用,應當與兩歲看齊,本院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
“有關孩子撫養權,應當判給被告人。”
“因此,對方......”
孩子?
撫養權?
財產分割?還想要孩子呢!?
審判臺上。
三個人看傻了,審判長王成更是愣了又愣,本想著對方能說點驚豔的...但怎麼一開口說的是這些?
不是......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些什麼嗎!?
原告席上。
徐德林月依舊笑著觀看,沒有任何表述異議的樣子。
“我方認為。”
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