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节
碰到了自己人生中,頭一次感覺匪夷所思的案子。

    “警察背書的證據......”

    “不是,這些證據都能拿到刑事庭,給人判罪了吧!?”

    “原告律師從哪搞來的?他用給人判罪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不是......”

    候審室內。

    法官王成滿面愁容,他看著手裡的證據,臉上很是無奈。

    民事案只有他一個承辦法官,沒有其餘法官,但還有兩個【人民陪審員】。

    “讓警察抓姦......”

    人民陪審員許家看著手中的證據,嘴角一抽。

    他今年六十歲,是個退休幹部,此案被王成帶來當陪審員。

    另一個是社群主任,劉國,三十六歲。

    “他怎麼辦到的?”劉國和許家百思不得其解。

    讓警察抓姦,隨後遞交警方具備法律效力的證據,來打民事案件......

    甚至遞交的那些證據,放在刑事廳中也有過之而無不及,普通刑事案都能勝訴了!

    結果呢?

    “殺雞用牛刀?”

    劉國試探性說著。

    許家搖頭,說道:“我覺得是大炮轟蚊子。”

    最終,承辦法官王成嘆了口氣道:

    “純粹的民事案件...從治理的角度來講,多少還是得給女方分點的。”

    “不說82分,女方怎麼說也得給個91吧。”

    聽著不合理。

    但現在將你的視角拉高。

    如果說,女性的財產全被分割掉,現有金錢維持生活都有些困難,那麼這叫什麼?

    這叫逼良為娼!

    民事案除非真的出了大錯,否則不會將案子判的很絕對,哪怕過錯方是男方也一樣。

    當然。

    “楊春萍這過錯...未免有點太大了。”

    劉國和許家開口道。

    王成也不反駁。

    確實大啊。

    不然他怎麼會說都夠得上去刑事了!?

    不...就是刑事案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