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與此同時,警局內。
“嘿,嘖嘖嘖,嘖嘖嘖......”
“虐待、囚禁、當著面搞...、出軌.......”
留置室內。
徐德以報案人的名義瞭解完案情後,整個人咋舌無比。
就連一側的林月,看著警方整理出的資訊也是眼角直跳。
根據警方調查顯示。
王小雨身上有多處淤青,一些隱蔽地點也有傷害...甚至說,體內也檢測出有超標的安眠成分。
成人的量!
並且......
“王先生,現在您是不是很委屈?”
“警方將案子立為卷宗,您的事蹟會在警局內一直流傳。”
“報紙和計程車司機,也會不斷嘲笑您,將您的事蹟傳遍整個綠森市......”
徐德抬起頭,看向面前的王宇,語氣忽的悲傷。
“您現在,內心是不是很悲痛?”
王宇頓住,收斂自身的情緒,試探性詢問,“我...我應該悲傷嗎?”
“您一定很悲傷!”
徐德堅定開口道:
“您的配偶,楊春萍對您的名聲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傳播,導致您內心抑鬱,精神失常,就連工作也受到影響......”
“您現在就好似社會性死亡,所以很悲傷,很痛苦。”
“這在法例上,對方需要賠償您至少六位數!!!”
說著。
徐德咧嘴一笑,他低頭,眯著眼看手裡的資料。
資訊差+名聲嚴重受損+孩子慘遭虐待+孩子被囚禁+對方出軌+同居......
“王先生。”
“您打算爭取多少婚內財產?我的意思是.......”
“您可以隨便說個數。”
第115章 猖狂!
以法例的角度來講,家庭中,女性在有孩子,沒大錯的情況下講,是天然帶有一種組合拳的。
這種組合拳跟孩子捆綁,也和生理結構捆綁。
怎麼反抗?
“資訊差+名聲嚴重受損+孩子慘遭虐待+孩子被囚禁+對方出軌+同居......”
“王先生。”
“在婚內期間,如果配偶對您的名聲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這......”
“也算是重大過錯!”
留置室內。
幾人坐在公共椅子上,徐德看著王宇緩緩開口解釋著。
有關名聲,也就是精神和心理上,法例會很在乎。
舉個例子。
‘精神損失費’!
這五個字可以算作是賠償,但賠能賠多少?理論上來講......
在刑事中,精神損失費甚至能高到和殺人賠償一個級別!
也就是,後世殺人可能賠償五十萬,而你精神損失費,也有可能賠你五十萬。
但相比起要付出的代價,那精神損失費可謂是完勝。
“尤其是女方所產生的名聲影響理由,警方具體實施!”
徐德再次開口補充。
“過錯在對方,具體事實是警方所為。”
“警方動員計程車公司、社會懸賞令、新聞、酒店前臺、熱心居民......”
“這一系列的動員範圍,已經將這起案件的傳播廣泛到了一種名為‘犯罪’的級別!”
最關鍵的是傳話失真效應。
一開始,可能這些經歷的人知道王宇被綠了,也只是隨口閒聊。
但隨著一穿二,二傳十,十傳百,那資訊的真實性就會逐漸下降。
屆時......
說出的話便是造謠、汙衊!
“這...這麼嚴重?”
王宇一愣,實在是沒想到這一點。
但他感受了一下,又有些詫異,只覺得與對方口中所說有些不同。
“但是我沒感覺有什麼不對的啊......”
社會名譽遭受到嚴重破壞,甚至外面可能已經在造謠了......可他沒感覺啊!
也很難有感覺。
首先。
風言風語,只要不貼在當事人的臉上說,那壓根不會引起心理負面情緒出現。
其次。
誰知道報警人是王宇?
除了警察,壓根就沒人知道,最多就是知道個孩子的小名叫王小雨罷了!
這兩種因素加持下,單論名譽方面,王宇壓根就沒一點感覺。
“不,此時此刻,您必定悲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