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案情後,包工頭臉上流露出大仇得報的快感,張虎也是震撼得咋舌,只覺恐怖如斯。
合約圓滿完成。
孫志剛當即決定打款三十萬,不過徐德還是願意照合約辦事,避免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按照二十萬的合約價獲取委託費。
至於楊歡...孫志剛則是決定讓其住到自己家裡,以叔叔的名義收留。
如此,在大仇得報,加上有個‘親人’的情況下,今年的年,楊歡最起碼能過了。
做完這一切。
徐德目前的債務算是還清。
去掉案件成本花銷,以及律所維持所得,一起案子賺了至少十五萬。
2002年的十五萬!
如此。
晚上八點。
三個律師這才褪去興奮與激動,吃過飯便散去,回家進行休整。
林月和王超回家後便倒頭就睡,這10天裡,來回四千公里、在貴省到處爬山、還要制定庭審指控...屬實是讓他們有些苦不堪言......
沒聽說過律師還要求體能達標啊!
不過......
他們休整,可不代表外界所有人都休整。
同一時間。
晚上十點。
隨著夜幕降臨,綠森市一片片區域熄滅燈光,但......
各大報社,卻加班加點與時間賽跑,拼命寫著一起又一起的新聞報道!
......
......
次日。
2003年,1月5日。
天氣:晴。
氣溫:2℃
早上八點半。
冬風凌厲,不過太陽卻能稍稍驅散些許寒意。
綠森市。
魯德律師事務所的鐘律師,吃過早點,此時向著魯德律所而去。
鐘律師今年三十四歲。
不算金牌律師,卻也距離金牌臨門一腳,算是頂尖的資深律師。
不過看似相差不多,實則只是法理和水平達到了金牌,真正晉升...還需要打一起大案!
唯有他接一起大案,律所傾盡資源,勝訴後才能讓他晉升,名正言順成為律所的第六位金牌律師,之後再進行宣傳。
只是......
“難啊,近兩年案子難打的離譜,小案又用不上。”
早上九點。
鐘律師到了魯德律師事務所,他將正門關上,感受著暖意,回想著自己近一年,臉上滿是無奈之色。
“綠森市唯二能晉升的案子...就李家村·案和18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