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會。
哪怕是無期,甚至是未成年裡不存在的死緩也不會滿意,那唯一的結果便是......
死刑!!!
可這個答案出現的剎那,現場所有人驟然錯愕,心中情緒猶如滾滾陰雲般翻湧,眼神中滿是錯愕與不可置信。
死刑?
劉婧琪死刑了?難道剛才在門口聽到的不是錯覺,也不是幻聽,而是真正的給劉婧琪宣判死刑!?
這.....
這怎麼可能?要知道劉婧琪16歲,連無期都不可能,即如此......
“難道是死刑!?您是怎麼做到的!?”
終於,有人忍不住開口詢問,將麥克風往對方嘴裡對了對。
緊接著,內心便抓耳撓腮般的好奇起來,呼吸急促,滿是求知慾。
聞言。
徐德臉上流露出一絲職業性的微笑。
“詳細案情,可以等待後續院方公告,我這邊就不做太多解釋了。”
“真的不能透露嗎?”
有人不甘心道:
“比如有關宣判...被害人是否死有瞑目?是否血債血償?”
雖然劉婧琪年齡被修正為18,甚至是眼下的19歲。
但因為涉及多個未成年,如楊佳樂、喬旺姜雨,所以案件依舊是非公開保密案件,徐德貿然將案情洩露是會被追責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
此時。
身側的楊歡情緒忽的有些激動,他開口道:
“有的!”
“...我很感謝徐律師,要不是他,我現在只能眼睜睜看著那幫劊子手繼續活著......”
說著,楊歡眼眶再次泛紅,情不自禁地抹著眼淚。
“謝謝...謝謝!”
事實就是這樣。
整個綠森市,也許有人願意承接這起案件。
但絕不會和徐德一樣,從一開始就奔著往死刑方面打!
這會導致什麼?
導致調查方向嚴重偏離!
之所以能查詢到證據,在於徐德和年齡死磕,在於他一開始就要打死刑,所以緊盯年齡。
如果是追責,在已知條件內,盡最大努力追責呢?
那就只會糾結於案發過程,尋找劉婧琪的手段、態度、內心所想。
偏之毫釐失之千里。
一念之差的承案,會造成截然不同的結果!
更別提,即便其餘人想打死刑......那也做不到。
從17號第一次休庭,到28號開庭,僅僅只隔著10天的可調查時間。
這10天裡,你需要在福利院確定老院長鄭通犯罪,再驅車趕往兩千餘公里外的煙安市。
再找到蓮山縣,最終......
甚至還要在,壓根就沒尋親‘張悅悅’的情況下,將張悅悅這個身份揪出來!
然後說服孫妙華、警局取證等一系列操作、在驅車趕兩千公里回綠森市。
就這。
你還得節省出至少三天時間,去做親子鑑定報告!
10天時間做到這些啊!
做不到知道嗎......
不說智力上的差距。
就說體力吧。
常人只是坐飛機去貴省,一來一回都要用四天了更別提調查取證了,估摸著做到一半,案子沒頭緒,人先給自己整垮了......
更別提驅車一來一回四千餘公里,跋山涉水攀山調查,還要高強度的動腦。
體質純純東國超人,律界鐵人三項!
王超自認自己體質厲害,但跟著徐德來上這麼一圈,也只能絕望的稱一聲‘鐵人’!
所以......
“但凡換一個律師,我不可能報仇雪恨!”
楊歡當即開口,他臉上滿是動容,對著周圍人不斷開口。
他是個三觀很正的人,有時候看到徐德,會感覺自己很虧欠。
為什麼?
因為自己的要求過分,且這案子真的有可能斷掉一個律師的職業生涯,理論上最好的回報也不過是‘平平無奇’的被告勝訴。
他沒辦法報答對方,但...眼下有了機會,自然會極力的給對方說好話。
發自內心的那種!
楊歡極力開口道:
“不...甚至我都不一定能有律師!”
“孫叔跟我說了,一開始他帶著三十萬去其餘律師找人承案,綠森市其餘律所就沒一個願意接的。”
“即便是願意承接,那也只能降低要求,從追究刑責變成追究賠償......”
“那時就徐律師願意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