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幾個法官聚集在專案合議室內,小聲開口交流著。

    “呼,這起案子幾個法官壓力有點大啊,說不準就被高院打回重審了。”

    “誰說不是呢,要不咱們也不會坐在這辦公室內了。”

    “無妨,不出意外,應該會按照前幾天的庭前會議的結果,開庭辯訴後,直接用討論出的結果宣判。”

    “這幾天也沒出變數,檢方沒給出正當合理的司法證據,大概是延續上次庭審進行,所以,這個結果算是相對而言最為公平的了。”

    “呵呵...十八年嗎?”

    “沒辦法。”

    合議室內。

    幾個庭審法官坐在長桌前,開口低聲交流著。

    合議室的人員不多,但每一個都可謂位高權重,級別最低的也會是資深審判法官!

    至於這裡是哪......

    自然是有關‘18中·案’的合議庭!

    想到這,底下的法官沒忍住,抬頭看向人群中,主位上的幾人。

    那裡......

    赫然坐著幾個級別極高的法官。

    從左向右依次看去,會發現18中一案的審判長張秉心、審判員盧國偉、審判員趙行。

    除此外......

    還有綠森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榮、副院長以及各庭庭長。

    “嘖......”

    看著這些人,底下人心中不免有些咋舌。

    合議室一般來說,只會由案件各承辦人員就案件進行討論,但......18中一案出了點岔子。

    一審給被告人劉婧琪定的死死的!

    罪證確鑿,理應受到應有的處置,但偏偏的,對方又是未成年,沒18必須減刑。

    道德倫理,與法律法規這麼一對沖......

    頓時將法院架在了火上燒烤,令人進退兩難。

    正常判罪?不可能,還是那句話,法規上的‘應當’,在現實對應的不是‘建議’,而是‘必須’!

    那按照法例,就給劉婧琪從輕判罰?

    也不行。

    18中是兩條人命,儘管趙莉不是對方直接殺害,但也與劉婧琪脫不了干係!

    於是乎。

    【審判委員會】召開了!

    整個綠森市,市級最權威的法院所有高層法官,聚集在會議室內,針對這麼一起刑事案件進行討論,而討論人員,放在任何一起案件都足以擔任審判長職責......

    委員會開了足足四天。

    好在,得出了答案!

    “綜合考慮,18年,這是個很合理的宣判區間。”

    “張庭長,您開庭後,可根據雙方的辯訴情節,將判罰定在18年區間上下浮動。”

    主位上。

    院長張榮,以及副院長錢虎,對著張秉心寬慰的開口,二人臉上也流露出些許倦意。

    四天的委員會......

    十多個法官全都遭受到了那種法例與倫理割裂,扭曲無比的心理折磨!

    只是......

    法官盧國偉呢喃著,“也就18年嗎......”

    說著,他扯了扯嘴角,深深嘆了口氣。

    劉婧琪殺了楊佳樂,同時間接導致趙莉死亡......甚至還犯有‘搶劫’‘故意傷害’‘囚禁’等多項罪名......

    而法官也是依照往‘嚴’了判的。

    但委員會卻只給出個18年的結果!

    “你也能添兩年。”

    “判個二十年。”

    副院長錢虎拍了拍盧國偉的肩膀。

    “雖然罕見...但算是還在合理範圍內,你看著來判就好。”

    緊接著,便和張榮等人收拾好東西,緩緩離開合議室。

    添的兩年很多嗎?湊個二十年算罪有應得?

    怎麼可能......

    監獄對未成年的減刑處理也較為寬鬆。

    有多寬鬆?

    這麼說吧,法例明確規定,未成年減刑的標準是:‘認罪悔罪、遵守監規、參加學習勞動’,如此,會被直接視為確有悔改。

    這算什麼?

    大白話就是,只要你不惹是生非就能直接減刑!

    而成人減刑,則需要通過嚴格考核,包含:積分、表揚、無違紀,通過考核後,才可以試著減刑。

    甚至減刑的量也不一樣。

    沒成年,理想狀態下,六個月可減一次,一次減一年六個月。

    成年呢?成年得2年減刑一次,在你取得重大立功的情況下...恭喜你,你能獲得未成年一般情況下的一年六個月減刑時長!

    且,一般接下來的一年六個月至兩年以內,你不得申請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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