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俺記得俺娘死前跟俺說,這是李有財借錢去買兒媳的。”

    李麗在身後說道:

    “而且,那借條上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寫著借錢買兒媳,還簽字按手印嘞!”

    當話音落下的那一刻。

    “噠......”

    徐德的腳步頓住了。

    以往那顆冷靜的心臟,此刻竟不受控制的‘噗通噗通’,如鼓聲般加速跳動。

    他轉過身,看著焦灼等待他的李盛李麗,呼吸稍稍急促,愣了片刻,開口道:

    “你是說......”

    “你有李有財、劉翠按手印,時間準確的買人借條!?”

    ......

    ps:想了想,作者直接把一整段劇情放出來,雖然會少點存稿,但還是讓各位看個順暢。

    今天八千字,相當於正常作者新書期四章!

    

    第33章 反擊!反擊!還是反擊!

    李麗剛想開口說話,卻被身側的李盛猛地一拉。

    但李麗卻反而猛地瞪了他一眼,接著掙脫對方的手,小跑到徐德身側,露出個略顯諂媚的表情說道:

    “是咧是咧,上年俺娘臨死前說的。”

    “當時還找了村裡識字的,教他們寫的自己名字,寫完名又按了手印。”

    “這倆狗叼操的,欠了十年還不還!”

    李麗絮絮叨叨的咒罵著,接著話音一收,又看向徐德,小心詢問:

    “您說這種欠錢不還的違法事...警察管不管?”

    欠錢不還是小事,對徐德無用。

    但,如果是李有財劉翠親自寫上用錢去處的欠條+手印的話...那作用可就太大了!

    晚上十一點。

    徐德站在被黑暗吞噬的村口,他喉嚨忽的一滾,緊接著,那雙眸子亮出精光。

    釣到大魚了......

    他知道,李麗這種同村人只要願意,手裡絕對能給點證據......

    可他實在沒想到能掏出這玩意!

    借條,對方手裡竟然有李有財劉翠簽字畫押,且詳細描述錢財去處的借條!!!

    這玩意有用嗎?

    單看起來,實際上用處不大,甚至可以說很小,為什麼?

    因為這算孤證,只要李有財劉翠藉口說沒買,又或是扯些別的,檢察官和法官便壓根不會採納。

    就如同王梅一般,對方即便是指控李有財劉翠,卻依舊拿對方沒辦法,原因便在於她也是個‘孤證’。

    但問題也來了......

    分開來看確實是孤證,但如果加在一起......那說法可就大了去了!

    “你確定?”

    徐德眸光銳利,直勾勾盯著對方,語氣卻放緩,沒有顯得自己存在特別強烈的情緒。

    “是十年前,王梅被賣前的借條?你確定兩個人都按手印了?”

    “並且,借款去處也標明?”

    李麗倒是並未糾結借款買老婆這件事。

    她更在意欠錢不還這東西的‘違法’,此時也是點點頭,道:

    “是咧,借完錢三天,就把人買回來嘞。”

    “前陣子,李有財還跟俺們說,要是有警察來問他們有沒有參與買老婆,就讓俺們說沒有......”

    還真是!

    徐德的心頓時熱絡下來,腦海中瞬間衍生出數條想法。

    如果,身為受害者的王梅的自述+指認是孤證,沒有佐證證明的話......

    那在借條出現後......

    孤證將會立馬變成牢不可破的證據鏈!

    證據鏈啊。

    這可是鐵證一般的證據鏈!

    可能有些人對這玩意沒什麼概念,那就這麼說吧。

    許多人認為,犯罪後只要自己不承認,到了法庭死咬口風不認罪,法官就無法審判。

    實際上這想法大錯特錯。

    只要證據鏈足夠鐵,哪怕你不認罪,審判長也完全可以強行定罪宣判!!!

    這,就是證據鏈在法庭中的可信度與含金量!

    “李有財劉翠之所以能逃脫制裁,甚至敢爭奪撫養權,以及在刑事附帶的民訴上獅子大開口,要價23w塊......”

    “就是因為警方調取不到證據鏈!”

    徐德眼神中陰晴交錯,無數點子在腦海中浮出。

    “眼下證據鏈到手,那所謂的23w就是個笑話!”

    民事訴訟,你得是完全的受害者才能給你龐大的賠償,這倆人可不是受害者。

    而是‘拐賣·案’中,加害人李二牛的‘共犯’!

    這種情況......

    別說正當防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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