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審判長,這是公訴方所遞交證據。”

    “證據為七名警方證言,其中,七人曾統一說過,‘死者李二牛上車,曾拉起受害者王梅的手,意圖帶對方下車’。”

    “這份證言很明顯能看出,受害者依舊存在潛在危險,屬未被解救狀態!”

    “同理,此非法囚禁還未結束,拐賣案也並未因此結束!”

    徐德在開庭前沒怎麼遞交證據,只交了一堆材料。

    為什麼?

    因為證據早就被公訴和陳偉遞交好了,他來現場直接用他們的就行。

    什麼,至於對方願不願意?

    管他呢。

    反正法規規定自己可以用,合法合規的,你不願意自己也可以強行使用!

    所以......

    “根據相關法例《關於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明確提出,具有上述行情形的,可以併案處理!”

    “同樣。”

    “我方被告人王強,適用綠森市法規‘見義勇為’,並且還是以《刑法》第 20條‘正當防衛’的形式!”

    “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員,聽審席,我是被告方辯護律師徐德。“

    “諸位,我為被告人王強做......”

    徐德眼眸嚴肅,語氣並不慷慨激昂,反倒是帶了一絲絲的肅穆。

    “無罪辯護!”

    

    第28章 定奪

    無罪辯護......

    不是減刑、也不是減輕,而是...無罪!

    四個字落下的瞬間。

    整個第一法庭,四百餘人的心彷彿被一隻無形的大手捏住,令人精神一震,胸口劇烈起伏。

    “無罪?被告律師是來做無罪辯護的!?”

    “這怎麼可能,沒危及生命的情況下防衛只要殺了人,基本都是防衛過當,更別提李二牛當時並未用太過強硬的手段帶人走......”

    “可事實就是被告律師在做無罪辯護,甚至他給出的邏輯還十分縝密。”

    “如果主動動手的身份真被扣在李二牛身上...案情走向還真說不準!”

    “......”

    聽審席中,眾人心神巨震。

    記者張夏口唇張開,很是震驚的看著庭審中,那唯一的瘦削人影。

    無罪辯護.....

    這可不是減刑,要知道,減刑你只要和公訴方掰扯,找出一些利於被告的資訊就能達成。

    而無罪不同。

    你只有將公訴方所遞交的所有訴書,從頭到尾全部推翻,法院才會宣判無罪!

    推翻啊,這可是得以一己之力辯駁警方、法院、檢察院三方共同驗證的資訊!!!

    單是聽一聽就知曉其中難度差距,更別說具體實施了。

    要知道,有些資深律師一輩子都不一定敢打一次無罪辯護!

    而面前這年輕...對方有二十五嗎?就敢給王強做無罪辯護!

    “劉姐......”

    張夏只覺血液在沸騰,她呼吸略喘。

    身側的中年記者卻早已目不轉睛的盯著庭審,半點沒有理會她的意思。

    “別說話。”

    “繼續看!”

    張夏點頭,那雙眸子聚精會神的重新投回現場。

    ......

    庭審中。

    “公訴方,你方是否有異議!?”

    徐德就好似在遊戲中開了無雙,那雙銳利的眸子刺透空間,直勾勾射在公訴方几個檢察官身上。

    “這......”

    王巍啞口無言,對方的角度很刁鑽。

    通過李二牛牽住王梅,從而斷定拐賣案沒結束,王梅受到危險。

    進而否定訴書中,王強因情緒激動而殺人,給了個正當防衛的理由。

    王巍只得將視線落到胡廣身上。

    胡廣則是凝眉,腦海中不斷將所有線索整合,並且進行深度思索!

    至於陳偉和李有財......

    “什麼?那白眼狼都被警察帶走嘞,為啥還算俺兒有罪!?”

    劉翠搞清徐德話中含義後,頓時氣的直跳腳。

    她可是親眼看到王梅被帶走的。

    人都走了,還上了車,甚至還有七個警察持槍保護,早就不在那柴房了。

    這也還能算囚禁!?

    “陳偉,陳律師你說話啊!”

    一側的李有財也有些心急,視線投到被告人訴訟代理人陳偉身上,焦灼小聲催促。

    二十二萬啊。

    這起案子要是贏了,他們可能讓對方賠二十二萬!

    先不說對方能不能陪的起,但百分百能撈到一大票的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