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聲說道:

    “根據公訴方所言,被告人王強,是因拐賣矛盾導致情緒激動,進而產生敵意,接著率先動手致其死亡。”

    “但......”

    “根據線索,先動手的人分明是死者李二牛才對!”

    一番話落下。

    現場眾人微微一愣,下一秒臉上露出錯愕,聽審席再次傳來些許騷亂。

    “這不對吧,雖然我同情被告人,但...從警方給的資訊來看,被害人不就上車拉了下被告家屬嗎?”

    “沒有過激行為,也沒言語挑釁......”

    “不是...這律師我怎麼有點看不懂?”

    “......”

    場下有人抬手摸著頭,看著徐德想了半天愣是沒想明白他所說的話。

    別說旁人了。

    就連正面對碰的胡廣和王巍等人,也是皺起眉,不知道對方在搞什麼鬼。

    ‘從思維邏輯上來看,這律師絕不是什麼都不懂的毛頭小子,既如此......’

    ‘他這些話到底是什麼意思?他說這些的目的是什麼!?’

    胡廣盯著徐德,好似要看穿對方內心所想。

    審判長張秉心也是愣了半晌,旋即才遲疑的開口道:

    “被告律師,請你方表述一下上述所說。”

    徐德點頭,臉上終於流露出一絲絲的笑容。

    緊接著。

    整個第一法庭,四百餘人,耳旁立馬浮出一連串的話。

    “請問對方,在發生死亡事件之前,現場所在的其餘人員,也就是我之前所詢問的六類人。”

    “警方、拐賣案受害者、被害人家屬、李家村村民......”

    “這四類人是持什麼對待關係?”

    徐德沒有等別人給答案,他立馬脫口而出。

    “是對峙!”

    “是包括庭審中兩名家屬在內,四十餘名手持器械,強行圍困七名警察與拐賣案受害者,對其人身安全受到強烈威脅的違法犯罪行為!”

    “而我方被告人。”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為保護人民警察,我方被告人率先站在眾人面前與所有違法人員抗爭!!!”

    整個綠森市最大的法庭,第一法庭內安靜無比。

    四百餘名人張著嘴看著法庭上,那慷慨激昂的律師。

    “綜上所述,依據《綠森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第二條.....”

    徐德道:

    “我方被告人實際是在見義勇為!”

    檢察官胡廣:?

    審判長張秉心:?

    聽審席眾人:?

    話音落下,全場沉默。

    

    第26章 圖窮匕見!

    語言是具備重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