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害人刑事附帶民訴訴訟代理人,律師陳偉,結合今天庭審情況,現在就本案民事賠償部分,發表如下意見。”
“被告人王強的故意殺人行為,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唯一原因,依法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陳偉忽的話鋒忽的一轉,聲音響亮,在眾人耳旁響起。
“審判長,這是我方被害人家境的全部資料。”
說著。
他將一份份檔案舉起,遞交到身側的書記員手裡。
“按照法規《東國人民民法典》明確規定,被告人應給予死亡賠償金‘49700元’!”
“還應賠償贍養費。”“被害人父母,父親李有財61歲,母親劉翠61歲,農村人士,無退休金,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
“被害人沒有兄弟姐妹。”
“按照法規,應當賠償贍養費‘64600元’!”
“以及承擔被害人喪葬費用‘4043元’、以及交通費、住宿費、醫療費共計‘1762元’......”
“同時,老人無其他子女,晚年失去倚靠、精神痛苦巨大,我方要求額外賠償‘100000元’,共計......”
說到這。
陳偉忽的一頓,下一秒,他吐出一個令現場所有人震撼的數字。
“218343元!”
近乎二十二萬!?
死一個人要賠二十二萬?多嗎?聽起來不多。
但這裡是2002年!
這年頭,鄉下農民工月收入不足八百,甚至八百還是高技能工種能拿到的!
你一個農民工,不吃不喝多久才能攢夠二十二萬元?
272個月。
足足22,近23年!!!
“二十二萬!?家屬瘋了吧,正常人死了都不會賠這麼多,怎麼死了個人販子還敢要二十二萬!?”
聽審席上。
此刻,哪怕是見慣大場面的記者,也是忍不住露出滿臉的錯愕。
原本因開庭與素質而靜下的聽審席,此刻哪怕國徽高懸頭頂,也實在是忍不住出現了些許騷動與竊竊私語。
“二十二萬?他怎麼不去搶啊!”
“無恥...無恥!極端的無恥,強盜!”
“他們哪來的臉敢開口的!?”
“這個赤裸裸的訟棍,那額外賠償百分百是他主動為李有財劉翠索要,王八蛋,畜生......”
“......”
記者張夏停住手中的筆,她忍不住抬頭,滿臉難看的注視著風輕雲淡的陳偉。
不用想。
對方肯定是和被告律師交流不順,於是故意在法庭上為了出口氣,開口便是索賠22w!
但......
這錢卻是會讓王強徐紅承擔!
張夏咬著牙,她看了眼那坐在椅子上,一米六個頭,連制服都撐不起、骨瘦的王強,內心情緒可謂翻江倒海。
“王八蛋!”
她沒忍住,低聲唾罵一句。
相比較聽審席的騷亂。
法庭的秩序卻並未動搖,只不過卻也令幾人表情微變。
坐在椅子上的李有財和劉翠,聽到金額後呼吸急促,眼神中滿是精光,露出一副急不可耐的貪婪之色,很是興奮。
檢察官胡廣眉頭稍皺,側眉看了陳偉一眼卻也沒說什麼。
審判長張秉心則是眉頭緊皺,片刻後,開口道:
“被害人父母是否來到現場?”
聲音落下。
側面的李有財和劉翠眼前一亮,旋即臉上的激動消失,立馬開口道:“來咧來咧,俺們在!”
好似是意識到自己情緒不對。
二人說完後又立馬換了一副表情,劉翠低著頭哽咽,甚至還時不時抽泣一聲
見此。
張秉心內心毫無動搖,他沉思半晌,詢問道:
“原告人,上述被害人訴訟代理人所說是否與現實相符?”
李有財哽咽著,他坐在椅子上摸著眼淚道:
“一樣,陳律師說的是事實。”
“俺快四十了才有這麼一個兒子,好不容易種地拉扯長大,眼看娶了媳婦也生了孩子,要給俺們盡孝養老......”
“可偏偏就出了這麼一檔子事!”
說著。
一側的劉翠忽的開口:
“俺們家養了那白眼狼十年,她就這麼報答我們...這可是十年啊!”
“吃俺們的、喝俺們的,這十多年花了那麼多錢,不報恩也就罷了,還夥同別人把俺兒子殺了...沒公道,沒公道,您可得給俺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