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
“【憑什麼,明明雙方都有需求,但對方卻敢來威脅咱們!?】”
兩個問題落下。
林月剛才還整理好的思緒,此時再次亂作一團。
沒錯。
對方想要孩子,沒了孩子就斷子絕孫。
己方王梅不想讓自己的父親死,死了便會一輩子活在痛苦中。
明明都有雙方都有顧忌,需求也不小...可李有財卻敢直接威脅他們,憑什麼?!
“因為時間帶來的需求急迫性。”
徐德依舊沒有墨跡,斬金截鐵的給出自己的答案。
林月一愣,柳眉微蹙,有些不解,看著徐德疑惑道:
“什麼急迫性?”
“意思是,兩起案件,因時間不同,導致的心態與需求的急迫不同。”
徐德沒有被美色蠱惑,腦子依舊清晰,他倚靠著椅子,雙手環胸。
“王強·案迫在眉睫。”
“半個月...最多半個月,11月9號,案子就要開庭,到時王強是生是死便大機率有了決斷!”
“反觀,孩子的撫養權一事呢?”
王強半個月就要面臨生死大劫,介時,一旦被判死刑...若是無法上訴二審,對方可就真死了!
時間僅僅半個月!
而孩子的撫養權......
“儘管提前王強案半個月宣判,但實際上的執行期是多久?”
徐德反問一句,“林律師不會不知曉吧。”
林月一頓。
她是職業律師,自然知道對方說的什麼意思。
撫養權的案子很墨跡。
首先,法庭宣判撫養權給王梅後,會給李有財劉翠一個履行期,也就是履行判決,將孩子給對方的時期,就算一個月吧。
一個月後...如果時間到了,李有財也不給呢?
那隻能申請警方的強制執行,但...一般是要超過履行期一年,甚至是兩三年,警方才會強制執行,帶走孩子!
林月沉默片刻,最終乾巴巴道:“兩...兩三年。”
“我不說三年,也不說兩年。”
徐德搖搖頭,將雙方的時間直接進行對比。
“就只算一年便強制執行!”
“那留給李有財的時間還有一年,一年後,對方才會體驗到‘斷子絕孫’的感覺,而我們......”
他的聲音有些低沉,吐出個令人沉默的數字。
“只有十五天!”
十五天,對一年。
李有財不急,王梅卻很著急。
在商業思維中,你越急切,便代表需求越大,也越是容易被他人所拿捏,出現所謂臨時加價等行為!
“這便是為什麼,明明互有需求,對方卻敢直接威脅咱們的原因!”徐德道。
林月頓住,旋即沉默下去。
從目前來看。
這是個死局。
兩起案件的執行期完全不同,除非東國臨時更改法例,否則,他們永遠比李有財更著急!
但這很明顯是不可能的。
“嗯...林律師怎麼又失神了?”
身側的徐德挑了挑眉,低頭,嘗試著提醒了一句。
林月回過神來,她挽了挽耳邊的碎髮,嘆了口氣,臉上流露出一絲落寞,搖頭道:
“沒什麼,就是覺得這案子有點難......”
難?
“難在哪?”徐德一愣。
林月微微一頓。
對方自己都說的如此透徹了,而時效性又不可能更改...這還不知道難點在哪?
“算了,等會再說,總之,現在將問題回到最開始。”
“即,【我為什麼要偷孩子!】”
徐德並不在意對方的想法,此時擺擺手,將事情扯回最開始。
“因為我要......”
“人為製造急迫性!”
第14章 合法合規
人...人為製作急迫性?
“這...不妥吧。”林月道。
她理解對方的意思。
無非把孩子給偷走,讓對方提前一年,甚至是在王強被審之前,體驗‘斷子絕孫’的感受。
這樣,李有財便會比王梅更急,態度自然不會強硬。
最起碼,雙方也會回到平等地位。
“不妥在哪?”徐德反問。
“這要是激怒了李有財,王強他......”林月遲疑著開口。
她不說還好。
這麼一說,徐德當即流露出無語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