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要再提出一個問題。”

    “即。”

    “【憑什麼,明明雙方都有需求,但對方卻敢來威脅咱們!?】”

    兩個問題落下。

    林月剛才還整理好的思緒,此時再次亂作一團。

    沒錯。

    對方想要孩子,沒了孩子就斷子絕孫。

    己方王梅不想讓自己的父親死,死了便會一輩子活在痛苦中。

    明明都有雙方都有顧忌,需求也不小...可李有財卻敢直接威脅他們,憑什麼?!

    “因為時間帶來的需求急迫性。”

    徐德依舊沒有墨跡,斬金截鐵的給出自己的答案。

    林月一愣,柳眉微蹙,有些不解,看著徐德疑惑道:

    “什麼急迫性?”

    “意思是,兩起案件,因時間不同,導致的心態與需求的急迫不同。”

    徐德沒有被美色蠱惑,腦子依舊清晰,他倚靠著椅子,雙手環胸。

    “王強·案迫在眉睫。”

    “半個月...最多半個月,11月9號,案子就要開庭,到時王強是生是死便大機率有了決斷!”

    “反觀,孩子的撫養權一事呢?”

    王強半個月就要面臨生死大劫,介時,一旦被判死刑...若是無法上訴二審,對方可就真死了!

    時間僅僅半個月!

    而孩子的撫養權......

    “儘管提前王強案半個月宣判,但實際上的執行期是多久?”

    徐德反問一句,“林律師不會不知曉吧。”

    林月一頓。

    她是職業律師,自然知道對方說的什麼意思。

    撫養權的案子很墨跡。

    首先,法庭宣判撫養權給王梅後,會給李有財劉翠一個履行期,也就是履行判決,將孩子給對方的時期,就算一個月吧。

    一個月後...如果時間到了,李有財也不給呢?

    那隻能申請警方的強制執行,但...一般是要超過履行期一年,甚至是兩三年,警方才會強制執行,帶走孩子!

    林月沉默片刻,最終乾巴巴道:“兩...兩三年。”

    “我不說三年,也不說兩年。”

    徐德搖搖頭,將雙方的時間直接進行對比。

    “就只算一年便強制執行!”

    “那留給李有財的時間還有一年,一年後,對方才會體驗到‘斷子絕孫’的感覺,而我們......”

    他的聲音有些低沉,吐出個令人沉默的數字。

    “只有十五天!”

    十五天,對一年。

    李有財不急,王梅卻很著急。

    在商業思維中,你越急切,便代表需求越大,也越是容易被他人所拿捏,出現所謂臨時加價等行為!

    “這便是為什麼,明明互有需求,對方卻敢直接威脅咱們的原因!”徐德道。

    林月頓住,旋即沉默下去。

    從目前來看。

    這是個死局。

    兩起案件的執行期完全不同,除非東國臨時更改法例,否則,他們永遠比李有財更著急!

    但這很明顯是不可能的。

    “嗯...林律師怎麼又失神了?”

    身側的徐德挑了挑眉,低頭,嘗試著提醒了一句。

    林月回過神來,她挽了挽耳邊的碎髮,嘆了口氣,臉上流露出一絲落寞,搖頭道:

    “沒什麼,就是覺得這案子有點難......”

    難?

    “難在哪?”徐德一愣。

    林月微微一頓。

    對方自己都說的如此透徹了,而時效性又不可能更改...這還不知道難點在哪?

    “算了,等會再說,總之,現在將問題回到最開始。”

    “即,【我為什麼要偷孩子!】”

    徐德並不在意對方的想法,此時擺擺手,將事情扯回最開始。

    “因為我要......”

    “人為製造急迫性!”

    

    第14章 合法合規

    人...人為製作急迫性?

    “這...不妥吧。”林月道。

    她理解對方的意思。

    無非把孩子給偷走,讓對方提前一年,甚至是在王強被審之前,體驗‘斷子絕孫’的感受。

    這樣,李有財便會比王梅更急,態度自然不會強硬。

    最起碼,雙方也會回到平等地位。

    “不妥在哪?”徐德反問。

    “這要是激怒了李有財,王強他......”林月遲疑著開口。

    她不說還好。

    這麼一說,徐德當即流露出無語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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