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爾夫覺得有道理,便不再深究。他朝普里西感激地點了點頭,又朝其餘等人揮了舉手。
何西看著他背影沒入了後方連綿的石楠中。
微笑女士……
雖然不算了解,但不管怎麼說,希望祂能保佑自己足夠幸甙桑楦嗟脑~條。
......
山谷外圍,巖壁附近。
三個巨大的身影沿著被踩踏出的土徑,緩慢移動。
走在最前面的那隻食人魔用力吸了吸鼻子。
苦味、腥味、汗臭味攪在一起,變成了鼻腔裡混沌的訊號。
但沒有肉的訊號。
那顆碩大的、滿是肉疙瘩和幹皮的腦袋歪了歪,渾濁的眼睛掃過面前的灌木叢。
沒有小肉。
這讓它有些不高興。
但它沒有停下腳步,因為它知道自己應該繼續走。
沿著這條路,從那塊尖尖的石頭走到那棵樹,再從樹走到長了綠苔的石頭,然後掉頭,重複。
這就是自己要做的事。
莫爾加爾讓自己走的。
它不太明白“為什麼要走這條路”這個問題。
實際上,食人魔的腦子裡基本不會冒出“為什麼“這種複雜的東西。
至少以前在荒原上,它每天只想著多睡一會兒。
因為睡醒了就得找吃的。
邭夂玫脑挘鲩T能遇到一些野獸。
邭獠缓茫涂袠淦ぁ⒔滥喟停蛘叽匪纼呻b難吃的哥布林塞嘴裡嚼一嚼。
偶爾——極其偶爾——能碰上人類。
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
軟軟的,嫩嫩的。
但人類很少出現在附近。
它們都躲在那些高高的石頭後面,還有很多拿著尖東西的人類守在外面。
那些拿著尖東西的不好惹。
據說吃起來也不好吃。
外殼很硬,會戳得嘴巴和肚皮都疼。
它活了十多個冬天,總共只吃過兩次人類。
第一次,是它還小的時候,媽媽叼回來的一條腿。
第二次,是一年前。它和另外兩隻同類一起圍住了一輛翻倒在路邊的小馬車。
裡面有一個商人和它的夥計。
商人很肥,夥計很瘦。
但那一次它差點死掉——因為不遠處恰好有一支拿著弓箭和長矛的人類隊伍經過。
幾根帶毛的刺射進了它的後背,疼了半個月。
從那以後,它學會了一件事:落單的人類可以吃,但成群的、拿著武器的人類,一定要離得遠遠的。
在這片荒原上,最近食物越來越難找了。
直到它被幾隻同類帶到了這個山谷裡,見到了那個高大的傢伙。
它很羨慕那個傢伙。
因為它有兩張嘴巴,可以同時吃東西。
這簡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不過羨慕歸羨慕,在被那個大傢伙狠狠揍了一頓之後,它就被安排來沿著巖壁走這條路了。
日出走,日落停。
不需要想為什麼。
它只知道,自從開始走這條路之後,每天回去都能領到好吃的。
不用捱餓的感覺,真的很好。
至於“沿著巖壁走”到底有什麼意義——它想不明白,也懶得想。
反正莫爾加爾讓它走,它就走。
身後的兩隻食人魔跟著它,一前一後,腳步沉重而有節奏。
三隻食人魔就這樣沿著巖壁往北走。
當它們從一塊尖石頭處轉過一個彎時,走在最前面的那隻突然停了下來。
鼻子抽動了兩下。
空氣裡的訊號變了。
迎面吹來的風裡,夾雜著一種它非常、非常喜歡的味道。
鐵鏽。
皮革。
還有——汗。
人類的汗。
它渾濁的眼睛瞬間睜大了一些,口水不受控制地從長滿黃牙的嘴角淌了下來。
小肉!
它還沒來得及發出興奮的吼叫——
砰!!
一股巨力從背後砸在它的後腰上。
龐大的身體被推著往前踉蹌了兩步,腳下的碎石被碾得四處飛濺。
它困惑且憤怒地轉過頭。
身後第二隻食人魔,正舞著拳頭朝它的腦袋砸過來。
“嗬?”
為什麼打自己?
但食人魔處理困惑的方式,向來只有一種。
它怒吼一聲,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