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前往大伯家
    张云目光灼热,跃跃欲试。

    衡量一个召唤师的强弱,不仅要看卡兽,自身实力也极为重要。

    卡兽再强,召唤师自身若是弱鸡,战时被人一刀秒,再强的卡兽也发挥不出作用。

    因此,真正强大的召唤师,往往自身都拥有不弱的战力。

    像一些制霸一方的顶级召唤师,几乎人人都拥有恐怖战力,甚至可比肩黄金、暗金怪物。

    因此,提升自身实力,是极有必要的。

    张云虽可套皮暴君斗装,获得短暂的强大战力,但那终究只是外力。

    时间短不说,还有启动轴限制。

    在缺乏实战经验的情况下, 很可能被敌人一击毙命。

    若是能学到精湛的剑技,则可以完美补齐短板。

    因此,这剑技他一定要学会!

    他再次伸手摸了摸小骷髏光滑的头骨,宠溺道:“小骷髏,以后每天晚上,你教我练剑,如何?”

    咔咔——!

    骷髏幼崽歪了歪头,然后郑重的点了点头,认真的模样让张云觉得很是可爱。

    於是,他又施展了一顿摸头杀。

    这时,手机提示音响起。

    张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眼亮起来的屏幕,是堂姐张雅给他发的信息。

    提醒他到她家吃饭。

    “快6点了,该去大伯家给小堂弟庆祝10岁生日了。”

    “小骷髏,你先回法典吧。”

    张云正要將小骷髏召唤回法典,然而,这小东西却不住摇头,发出咔咔的声音。

    张云一瞅就知道这小傢伙的想法。

    史莱姆暴君不喜欢待在法典里,这小东西也学它,不想待在法典中,这就让张云有些难办了。

    史莱姆暴君可以缩小,当成掛件隨便放在肩头上,无伤大雅。

    但这小骷髏一身骨头架子,带著乱逛,多少有些膈应人。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不过见这小东西一副乖巧的模样,张云自然也捨不得將它强制关入法典中。

    他想想,顿时灵光一动。

    “跟我过来,小骷髏。”

    他对小骷髏招了招手,朝著臥室走去。

    咔咔——!

    小骷髏迈著轻快的脚步,跟在他身后。

    张云走进臥室,拉开衣柜翻找。

    片刻后,从中找出了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黄色风衣。

    这黄色风衣料子为防风的尼龙布,明黄色,是婶婶在他上小学那年买给他穿的。

    材质不错,他穿了好几年,都没怎么褪色破损。

    这一套风衣,算是张云幼年时最喜欢的衣服了。

    “来,小骷髏,穿上试试。”

    张云让小骷髏將双臂摊开,旋即为它穿戴上风衣。

    风衣的下摆刚好能盖到它的小腿骨,斗篷翻起来正好能遮住那张骷髏脸,只露出一对跳跃著幽蓝灵魂之火的眼眶。

    大小刚好合身。

    骷髏幼崽穿上新衣服,气质也变了不少,不认真看,跟普通人类幼崽没什么区別。

    此刻,它低著头,打量著身上的衣著,小骨指头扯了扯斗篷的边缘,然后,它仰头看著张云,灵魂之火又亮了几分。

    显然,它也是很喜欢这套风衣的。

    “喜欢吗?”

    咔咔——!

    小骷髏乖巧点头,將骨剑也藏入到了斗篷中。

    “喜欢就好。”

    张云摸了摸它的头,微笑道:“这衣服你先穿,等有空的时候,我再去给你买几套。”

    “走,我们该出门了。” 咔咔——!小骷髏点了点头。

    张云给这小东西扣好扣子,又將风衣上的系带稍微拉紧一些,旋即背起法典,又將睡迷糊的史莱姆暴君放在肩上,牵著它出了门。

    此时,夜色已经完全降临。

    小区里的路灯亮著橘红色的灯。

    张云在街边拦停了一辆计程车。

    他拉开后座车门,让骷髏幼崽先上车。

    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在低头调电台,他粗略看了眼后视镜,並没有发现小骷髏的身份。

    只以为那是一名小孩。

    “去哪,小兄弟?”

    “去新城花园。”

    “好嘞!”

    车缓缓驶出小区大门,尾灯在夜色中拉出两道红色的光弧。

    这时,小区门口那棵老榕树下,一辆黑色越野车的车灯亮了亮。

    车內,隱约可见几点猩红的菸头明灭不定。

    “那小子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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