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先敬罗衣后敬人
    张云家这段时间家里吃的都是清汤寡水的,简直就是苦行僧的生活。还好她天天都跟在周兮然身边,吃的都是山珍海味,不用受苦。

    “今天要去谢家参加寿宴,你今天可能得延迟下班,还是去找一套衣服换上,参加宴会可不能太寒酸。”

    周兮然坚持,张云一听也怕耽误周兮然的事,于是连忙去了周兮然的衣帽间。

    通过上次的补货之后,周兮然的衣帽间总算挂满了一排衣服。

    摸了摸每件衣服的质感,感觉质量都很好,而且都十分时髦。

    她有些无措,感觉选哪一件都是非常贵的。

    她是有眼力见的人,肯定不能选老板昂贵的衣服,她只能在其中找不那么显眼的。

    袄子很少,有也是不那么厚实的。

    北方的冬天很冷,虽然车上有空调,但穿少了真的冷啊!掠过那些皮毛衣裳,不用说这些肯定都很贵。

    最后她目光落在一件黑色呢子大衣上,这件长至小腿,剪裁简单大气,应该……不会很贵吧?

    她不确定,将它拿了下来,一看里面细密的走线和细节处的处理,上面还有品牌标签。

    写的是外文,她学过英语,只看出皮尔卡丹这个名字。

    对国外的品牌不熟悉,她摸着粗粗的线条感,但好像又很细腻,搞不清是什么料子做的。

    领口有一枚亮眼的锁扣,还是收腰系腰带的,算是这些衣服里面最简单最低调的了,感觉倒是适合自己。

    她对自己的定位一直是周兮然的助理,不能比老板穿的还要时髦和亮眼,这件就很符合。

    “选好了吗?”周兮然走了过来,发现她手里拿的是友谊商店里买来的进口货。

    当时售价是多少来着?好像是一千多元外汇券。具体是多少,因为当时买了一大堆,所以她也不记得了。

    从这么一堆衣服里精准选到这一件,以张云的见识,估计不会是觉得贵才选的,而是以为这件看起来不起眼,应该是里面最便宜的。

    “这件很适合你!还带着一点职场的气质,看起来很干练。就这件吧!你换上试试。

    搭配那件白色的大翻领毛衣,下面穿一条呢子裤,就显得更干练了。”

    周兮然直接帮她搭配了,没办法,实在太寒酸了,丢她的脸。而她也不会在乎这一套衣服,也就一两千的外汇券而已。

    “不不不!太贵重了,有这么一件大衣撑场面就可以了,里面的衣服就不用换了吧?”张云一听周兮然还要帮她挑,连忙拒绝。

    “你里面的线衫松垮了吧?这种蓝白色的翻领不适合大衣,还有下面的棉袄裤子显得太粗犷了,不协调。

    还是换上吧!鞋子就不用换了,这双皮鞋勉强能看。”

    周兮然把衣服扔给了张云,发现张云站着不动,有些局促,于是便主动出了衣帽间。

    很快张云换了衣服就从里面出来,让周兮然眼前一亮。

    张云是圆脸,相貌有些可爱。不过等换上这套衣服之后就显得她十分干练,有气质,就像是前世那些精英,不会让人小看了去。

    “不错!”周兮然点了点头,十分满意。

    张云换上这套衣服之后,都觉得有些不自在了。还好里面的秋裤没脱,不然她都觉得凉嗖嗖的。

    去了全身镜前,一看之下,她都不认识自己了。

    这是自己吗?宽肩的大衣正好衬她有些宽阔的肩膀,里面是白色翻领毛衣,好像是羊毛的,触感很好,也很合身。

    下身的呢子裤终于让双腿摆脱了棉裤的臃肿,即便里面还穿着秋裤,但依旧显得腿很直很细很长。

    “怎么?被自己美呆了吗?”周兮然调侃道。

    “没……没有!”张云脸上布满了红霞,看自己看呆了,那就是自恋了。

    “头发重新梳理一下,做个发型就完美了!”

    张云也没做复杂的发型,只是将自己从原本粗糙杂乱地胡乱绑一下,变成中低马尾。

    她头发只到肩膀以下,也很多。不过换了个发型,就显得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周兮然打量了一下,除了面色不太好之外,简直就是前世的职场精英。

    “就这样吧!”周兮然换上圆领毛线衣,到时候只能被脖颈间系一条薄薄的外套同款呢子围巾,这样既不显臃肿,又不会冷。

    “你到时候要洗大衣个羊毛衫的时候,可千万不要用你家棒槌和热水,这种衣服最好是干洗。

    实在不行你就手洗,干了之后再熨烫一下,不然这种羊毛和羊绒混合的就像是咸菜干。”

    周兮然忽然想到这件事,毕竟这年头都很喜欢洗衣服的时候用力捶打,那就废了。

    “什么?这是羊毛和羊绒的?那是不是太贵了?算了!我还是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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