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老了些
没有反驳。

    霜糖葫芦这些年,的确赚了不少银子,比种地划算的多。

    尤其前两年淮水县搞了个什么庙会,他挑着担子去庙会上售卖,一天就赚了好几两。

    很多吃过的人,都说味道独特,好吃的很。

    得知他只在烽火镇周边的佃户区卖,纷纷觉得可惜。

    这么好吃的东西,咋自己那没有呢。

    要是为了几颗霜糖葫芦,特地跑那么远,就有点不值当。

    尽管如此,还是足以说明,霜糖葫芦作为炒货店的招牌,是够格的。

    “儿子说的对!”李翠高兴的咧嘴笑:“你呀,还是跟咱儿子好好学着点吧。你象他这么大的时候,可没这般聪明!”

    赵庆丰哭笑不得,心里又觉得有些得意。

    虽然自己确实没儿子那么聪明,可这是自己的儿子啊!

    儿子聪明,当爹的只会高兴。

    院子里干活的绣娘和女工们,知晓李翠要把行远居买下来,在镇上开店,都纷纷跑来贺喜。

    “早就该去镇上了,咱们又不比行远居差。”

    “什么叫不比他们差,那是好太多了!凡是买过咱们家鞋的,可没人说过不好!”

    “可惜了宋掌柜,行远居是他家的祖产,如今沦落到要卖祖产,怕不是祖宗都要被气的从坟里跳出来。”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已经回到屋檐上的许悠,没有再听。

    他眼睛扫过院子,很快便看到了猫妈。

    猫妈卧在一处凹坑里,蜷缩着尾巴,下巴搭在地上。

    那是埋葬小白的地方,这么多年过去,猫妈已经养成在那晒太阳的习惯。

    久而久之,连地面都被卧出一个坑洼来。

    也不知是哪只鸟凑巧飞过时,掉下了种子。

    坑洼的边缘,长出一支浅绿色的小苗。

    看着象是某种树木,在此生根发芽。

    猫妈每次过来时,都会刻意避开。

    看着在风中轻轻摇晃的小苗,以及卧在旁边的猫妈。

    许悠忽然觉得,猫妈身上的毛发颜色,似乎浅了些?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八年。

    李翠和赵庆丰从年轻步入中年,而猫妈……

    也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