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夏安又一脸嫌弃:“原来你是个家道中落的富二代呀,居然骗我说你佃农出身。”
曹立已经崩溃了,听到这样说,赶忙顺着杆子往下爬:“对对对,就是你说的这样子。”
“哦,我算是明白了,这么说,你就是好面子,所以才撒谎糊弄我。”李夏安更嫌弃了。
“啊对对对!”
曹立不争辩,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吃好了吗?”李夏安问道。
“还没好。”
午饭过后,李夏安换了一身装扮,牛仔裤配白色小吊带,裹着一件褐色长披风,一头精致发饰拆了,扎成了双马尾,并绑上了子弹腰带,配上略矮一些的身高,一副战斗萝莉的模样。
“小孟,姐飒不飒?”她得意的问道。
“穿个丝袜更好看。”曹立点评。
“你还知道丝袜呀,那可是城里的新货,还没开售呢。”李夏安道。
曹立惊了,这个年代的纺织技术已经这么牛犇了吗?丝袜都造出来了。
不过仔细想想,也合情合理,毕竟荒龙大陆发展那么多年,一些技术肯定早已经成熟,只不过被压制了,无法诞生,当文明崩坏,资本滋生,这些东西就会如潮水般涌现。
曹立与李夏安联袂走在街上,活脱一副绅士与女侠奇异搭配,属实吸精。
“李小姐,今天怎么这幅打扮?”有路人搭讪,是位英俊的黄发帅哥。
“出去踩踩风。”李夏安平淡回应。
“在下可以作陪。”黄发帅哥道。
“不用了,你连马都不会骑。”李夏安一脸嫌弃。
黄发青年顿时脸色一红,道:“李小姐,我一定能学会骑马的。”
“等你学会再说。”李夏安摆手。
片刻后,又来了一位搭山的,是一家鞋店的老板,留着八字胡。
“李小姐,要出去骑马吗,穿得真好看,这位是谁?”
这八字胡将话题扯在了一旁穿着西装的曹立身上。
“对,我要去骑马踩风,这是我家今天来的客人,我们出去逛逛。”李夏安回道。
“哟,这位英俊的公子,怎么马靴上全是泥,来来来,我送你一双好靴。”八字胡拉着曹立进店,好不热情,偷偷问:“你是李小姐的男友?”
“不是。”曹立道。
“相亲对象?”
“不是。”
八字胡松了一口气,道:“公子可要给我在李小姐面前美言几句,若是我娶到了她,定然给你送上一份大礼。”
“好说好说。”曹立点头,心道富家千金就是受欢迎,都在排着队的献殷勤。
“好了没有?”李夏安催促。
“好了好了。”曹立白嫖了一双新靴子,这不是马靴,而是一款短靴,足弓做了贴合马蹬的设计,舒适透气,鞋底软弹,看了看价格标签,好家伙,1金币。
这可真是昂贵,难怪人们都朝着城市汇聚,简直遍地是油水。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临山镇中部局域,望着通往杜家庄的山道石板阶,此刻猩红成片!
竟有血流了一千五百多米,由上而下,从阶梯上流到马路中,染红了大片马路。
“太夸张了吧?”曹立悚然。
他极目远眺,远方的山道最上方,横七竖八的尸体倒在马路边,细数怕是有五六十条。
许多治安官管辖的收尸队在那里搜尸,还有一位身穿黄衣的道人,在那里挥舞着桃木剑,在做法事,超度亡魂。
曹立望着那些尸体,一时觉得惭愧,这些人,都是因他开了那一枪而死的。
曹立心中暗想,当亡命徒,真的是一条正确的路吗?
“你愣着干什么,该不会又骗我,你其实没马?”李夏安推了一把曹立。
“我有点想归隐了。”曹立道。
“什么归隐?”李夏安一脸嫌弃:“你都还没出道,就想归隐?”
“城里有什么好活儿可以做?”曹立问道。
“车夫、酒保、保安、佣人、男妓什么的,你这样貌,做男妓绝对没问题,当然,还可以进厂上班。”李夏安掰手指头道。
曹立一脸黑,他去当男妓倒是可以,但是背上的“卍”烙印必然会泄露,其它的活儿,全是牛马,他也不想干。
“你就老老实实当赏金猎人吧,多逍遥自在的。”李夏安道。
曹立想了想,觉得李夏安说得对,暗暗咬牙:“这亡命徒谁爱干谁干,今后,老子就是赏金猎人曹德孟。”
他决定脱离黑熊帮,以后就当一个流浪猎人,行善除恶,靠接赏金维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