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即使全世界都放弃了你,你还可以重来一次
    走廊里安静下来。

    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站起来,把茶几上散落的户型图叠好,塞进自己的包里。她的动作很快,干脆利落,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嘴角甚至带着一丝笑意。那笑意很浅,但林北看得清清楚楚。

    她很高兴。

    因为今天来了看房的人,因为那个买房的女人看起来很有诚意,因为一切都在按她的计划进行。

    “老苏,走吧。”她拿起包,对苏源说。

    苏源站起来,走到门口。他回头看了一眼屋子里面,目光在那个关着门的卧室上停了一秒。

    那一眼里有什么?愧疚?不舍?还是“算了就这样吧”的认命?

    林北分不清。也许苏源自己也分不清。

    然后他关上了门。

    咔嗒。

    苏源和那个女人下了楼,高跟鞋和皮鞋在楼梯上发出混杂的声响,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楼道里。

    走廊里重新安静下来,声控灯灭了,只剩下走廊尽头窗户透进来的暮光,昏昏沉沉的。

    林北转身开门进了屋。

    家里没人,母亲还没下班。

    林北把书包扔在沙发上,走进厨房。冰箱第二层放着一个保鲜盒,里面是红烧排骨、清炒时蔬和米饭,码得整整齐齐。

    他端着保鲜盒走到502门前。

    抬手,敲门。

    咚,咚,咚。

    没有回应。

    “苏晚棠。”他对着门喊,声音很大,足够让门里面的人听见,“饭放门口了。你记得吃。”

    没有人应。

    林北把保鲜盒放在门口的地垫上,旁边放了一双筷子,用一张纸巾包好。

    他转身回了屋。

    洗完澡,吃完饭,洗完碗,林北坐在书桌前。台灯亮着,英语课本翻到第一单元,十个新单词抄了三遍,记住了六个。剩下的四个怎么都记不住,abandon abandon abandon……这个倒是记得很牢,因为很多英语书第一个词都是它,象是在劝你趁早放弃。

    他又抄了两遍,还是没记住剩下那四个。

    手机震了一下。

    周子衡:“北哥,你猜我今天在网吧遇到谁了?”

    林北没心情猜,回了一个标点符号:“?”

    周子衡发来一张照片,拍得糊得不行,但能看清屏幕上是一行字“《史上最强学霸》by 爱吃猫的鱼。”

    “这人就坐我旁边码字,说是写了三百多万字了,一个月能赚好几千!北哥,你不是说你也在网上写东西吗?你不会也在写小说吧?”

    林北看着这条消息,心里动了一下。

    写小说?

    他上一世写的是个文案,写的都是甲方要的GG软文,什么“用了这款面膜,前男友居然回头了”之类的。虽然内容有点扯,但拿捏读者心理的那一套,他练得还算熟练。

    网络小说呢?他看过的倒是不少。

    但他从来没写过。

    【系统插播:宿主的网文阅读量,放在2012年属于“资深书虫”级别。但“看过”和“写过”之间的差距,大概相当于“我看过《舌尖上的中国》”和“我会做佛跳墙”之间的差距。】

    林北:系统,多说点鼓励鼓励的话。

    【好嘞!至少宿主看过《舌尖》,知道佛跳墙长什么样,比那些连看都没看过的人强。】

    林北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了片刻。现在这个时代,对网络小说来说,才刚开始。

    2012年,移动互联网还没爆发,很多人还在用功能机看小说,一页只能显示几十个字,翻页翻到手抽筋。付费阅读的习惯刚刚形成,但市场规模已经不小了。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未来几年的流行趋势。他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类型,他知道什么题材会火,他知道什么写法会被追捧。

    如果他写一本……

    手机又震了。

    周子衡:“北哥?你咋不回我?你是不是在偷偷码字?写啥了?让我看看呗?”

    林北:“没有。我在背英语。”

    周子衡秒回:“……你发烧了?”

    林北没再理他,把手机扣在桌上。

    眼前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写小说,是苏晚棠头顶上那个数字。

    6天。

    6天后会发生什么,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在6天内做一件事:让她相信,天不会塌。

    即使房子卖了,即使父亲把她扔在这里,天也不会塌。

    因为有人在。

    【宿主虽然颜值低了一点,但至少脑子没坏。】

    林北:你夸人就夸人,为什么要提颜值?

    【系统夸人的时候一般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