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想办法搞点防身的家伙。
哪怕不是枪,也得是能见血的利器。
他把目光投向了空间角落里的捕兽夹。
这也是个好东西。
除了这个,他还得给自己换张脸。
要去鬼市,不能用真面目。
王野在靠山屯虽然是名人,但在县城,他还不想出名。
尤其是手里握著这么大一笔物资,要是被人认出来,顺藤摸瓜找到村里,那就是灭顶之灾。
他得换个身份。
王野从柜子里翻出那件父亲留下来的破羊皮袄。
这袄子年头久了,毛都秃了不少,而且常年不洗,带着股子陈年的羊膻味和汗臭味。
正好。
这就是最好的伪装。
穿上这身皮,再配上那顶脏兮兮的狗皮帽子,往墙根底下一蹲,活脱脱就是个从深山老林里钻出来的老跑山客。
但这还不够。
王野找来剪刀,又把那张硝好的狼皮拿出来。
剪下一小撮灰白色的狼毛。
用松树胶熬成的胶水,把狼毛一点点粘在纱布上,做成了两撇八字胡,还有一圈络腮胡子。
粘在脸上试了试。
镜子里的人瞬间变了样。
满脸胡茬,眼神凶狠,配上那股子杀过狼、宰过熊的煞气,看着就像个背着几条人命的胡子。
“还差得远。”
王野脱下靴子。
找来两块硬木头,用刀削成鞋垫的形状,大概有三厘米厚。
垫进靴子里。
穿上一走,身高立马窜上去一截。而且因为鞋垫硬,走路的姿势不得不变,膝盖得微弯,看着有点罗圈腿。
这就对了。
身形、步态、脸面,全都变了。
就算是熟人站在面前,只要王野不开口,也绝对认不出这是那个清秀的后生。
最后,是装货的家伙事。
王野找了个以前装土豆的大背篓。
背篓很深,上面盖著一层发黑的破棉絮。
他打算到时候把样品放在背篓上面,下面装点干草撑门面。真正的大货都在空间里,谈妥了再找地方“取货”。
这样既安全,又方便跑路。
做完这一切,王野看着镜子里那个陌生的粗犷汉子,满意地点点头。
这个身份,就叫“山爷”吧。
以后在鬼市上行走,就用这个号。
他把伪装道具都收进空间。
又把匕首拿出来,在磨刀石上细细地磨。
滋滋——
刀刃雪亮,吹毛断发。
这把刀,是他在鬼市最后的依仗。
如果生意谈不成,或者对方想黑吃黑。
那就得看是这把刀快,还是对方的脖子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