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狗咬狗
)、李某某(徂徕公社)、外号“老三”者(泰安方向来人)……

    赌资约八十馀元,孙大牛从中抽水十馀元……

    林建军把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折好,收进贴身的衣兜里。

    “馀斌,你现在回去,照常去刘麻子家帮忙。”

    馀斌的脸色变了一下:“大哥,您是说——”

    “他们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该端茶端茶,该跑腿跑腿。别的,什么都不用做。”

    馀斌的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又咽回去了。

    他看着林建军,看了好几秒,然后慢慢点了点头。

    “我信您,大哥。”

    馀斌走后,林建军没有马上去举报。

    他在心里把整件事又过了一遍。孙大牛、刘麻子、胡大喇叭,加之外村的几个人,聚众赌博,金额不小。

    按照现在的政策,这是典型的治安案件,轻则拘留罚款,重则能送去劳教。

    光凭馀斌写的那张纸,够不够?

    不一定。

    馀斌是参与者,他的证词有分量,但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证词,孙大牛完全可以反咬一口,说是馀斌欠了赌债故意诬陷。

    得有人证,最好是在聚赌的时候当场抓住。

    可他又不能自己去抓,毕竟他没执法权,反而会被孙大牛反咬一口。

    那怎么办?报公安。

    但他作为举报人也有风险。要是孙大牛事后知道是他举报的,两家矛盾激化,没准又会对他使小动作。

    得匿名。

    林建军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工夫,心里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