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这首歌有点短,但绝对够燥!
    写歌确实经常靠灵光一闪,但这个灵光一闪,大多数时候不是命题作文,闪出什么玩意,作曲人也无法预料。

    汤普森加了那么多限定条件,林一凡单靠灵光一闪写出合适的,质量达到汤普森要求的歌曲,可能性几近于无。

    汤普森抬起手看了眼手表,寻思着要不要让人准备晚餐。

    他可不相信林一凡一两个钟头就能把歌写出来。

    “嗯?”

    汤普森目光微凝,林一凡睁开眼了,他竟然开始画音符了!

    这么快?

    这才几分钟?

    汤普森张嘴想问问林一凡,歌曲是什么主题,可不可以先哼一段旋律给他听听。

    但林一凡的速度太快了,没有一丝停滞,一气呵成。

    如此的丝滑,让他实在不好意思打断。

    “好了。”

    “好了?”

    “好了!”

    林一凡将歌谱从曲谱本上撕下来,递给汤普森,道:“这首歌绝对满足你的要求。”

    汤普森将信将疑的接过歌谱,很快他就意识到,林一凡没吹牛逼。

    这首《we will Rock You》,不管是旋律还是歌词,都很符合他的要求,没的挑。

    就是歌曲的篇幅,比他预料的短了许多。

    以他多年的经验,如果按照正常的歌曲制作方式,这首歌的时长,估计不会超过两分三十秒。

    这也太短了!

    “林,你确实是个强者,这首歌我很满意,但歌曲篇幅可以加长些吗?”

    正常歌曲的时长,一般在三分钟到四分钟左右,两分半,实在是短了点。

    林一凡摇了摇头,他倒是想改,问题是他没这个能力呀。

    汤普森没有纠结,作曲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犟,他认为这样是最好,歌手磨破了嘴皮子,说到口水都干了,也说不动作曲人改歌。

    有的歌手无奈,只能自己动手改。

    但自己改歌,又要冒着得罪作曲人的风险,担心人家以后不做你的生意。

    很难搞,大多数时候,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当然,这种待遇仅限于牛逼的作曲人,比如面前的林一凡。

    林一凡不想改,汤普森不会强行要求,他以后还想继续和林一凡合作呢。

    “你准备在编曲方面,将时长补回来吗?”汤普森问道。

    直到现在,汤普森也不认为林一凡写的这首歌,真的只有两分多的时长。

    在他看来,林一凡应该是在编曲上,有什么独特的安排,有信心牢牢抓住听众的耳朵,让听众不会厌烦。

    前奏超长的大火歌曲,时不时的也能见到一首,汤普森很期待林一凡的发挥。

    “补?”

    林一凡摇头说道:“这首歌的时长,就是两分钟左右,我没有在编曲上搞花样的想法。”

    汤普森笑容凝固,两分钟时长的歌,你莫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看看榜单,上面哪有一首歌的时长是低于三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