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旅行者的野餐流派
   “你这背包果然是奇物啊。”他有些好奇,却没有探头,“出去打猎?”

    伍德摇了摇头:“我不怎么擅长打猎,而且感觉等我回来你没准都已经死了。”

    迪克尴尬地笑了,合著你还真知道野外究竟有多危险啊。

    随即他就看到对方穿戴起薄如纸张的手套,从背包里掏出了两斤红肉。

    这肉纹理分明、色泽饱满、肥瘦相间、没有血沫,皮、油、精肉层层叠叠,简直就象是那些富庶人家身上的锦缎。

    原来这魔法背包还有保鲜功能?

    “这是什么肉啊?”

    “五花肉。”

    今早在酒馆吃的成品实在难吃,勾起了伍德的馋虫,自然而然就想自己动手了。

    他的厨艺算不上高明,但这种简单常见家常菜算是熟能生巧,不比饭店的厨子差到哪儿去。

    两斤五花肉一半切块一半切片分别洗净。

    肉片与腌料放入盆内腌制。

    肉块下锅热水浸泡去腥再焯水两次,彻底清理多馀的血水。

    等焯完水,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焯过的猪肉沥水备用,热锅冷油烧至微热,添加猪肉煎至金黄,再放进适量冰糖翻炒上色。

    一闻到炒糖色散发出的焦香,迪克不禁咽下口水,这味道比酒馆的烤肉与炖肉还要香得多。

    然而这道菜到现在也才做到四分之一。

    趁着糖色未糊,直接放入八角与干辣椒煸香,随即兑入无糖酱油与葱姜翻炒。

    便携炉具的火候不太好掌握,但高感知弥补了这一点。

    把握火候兑入开水大火烧,撇去浮沫小火焖煮。

    “行了,就这么煮着吧。”

    见伍德忙活了一个小时都还没吃上,迪克只有一个问题想问。

    “你确定不会有什么东西被这香味引来吗?”

    “如果有,就用来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