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勘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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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为了避免污染现场,如果你的脏手脏脚,留下印迹,算谁的?”

    刘军接过鞋套、手套,无奈的戴上。

    进入房内,赵墨钧在一楼并没有什么发现,没有脚印、手印等。

    只有正常的生活痕迹,佣人桂芬当天早上买回的菜,还在厨房中,因为多日已经开始腐烂。

    案发当天佣人多次敲门叫死者,但都没有得到回应,因此报警。

    来到二楼卧室,钱兴昌就死于这间卧室,当天警员来到现场,发现所有门窗插销,均从内部扣死。

    警员当即判断,这是一起密室杀人案,详细检查门窗,并未发现脚印、指纹。(这时已普及亨利爱德华十指指纹分析法)

    钱兴昌死在自己的床上,凶器是一把银质拆信刀,一刀刺破心脏而死。

    赵墨钧打开屋内的衣柜,并没有发现脚印,也没有人在此待过的痕迹。

    密室杀人一般有几种手法:

    1?利用物理机关或道具制造密室,无论是鱼线、冰块、机械设备都属于这一类;

    2?利用镜子、投影、证人证词等制造认知盲区制造密室;

    3?通过密道、夹层、通风管等逃遁的密室;

    4?自杀伪装成他杀,误导型密室;

    还有几种密室比较冷门,凶手没有条件完成。

    通过卧室的简单观察,赵墨钧比较倾向第一种密室,凶手应该通过物理机关或道具完成密室。

    这里没有条件制造其他类型密室,只是如何发现凶手使用的道具,成为关键。

    赵墨钧开始利用后世警校学到的知识,开始在室内认真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