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满满,“长安城的酒徒,我见多了。越是烈的酒,他们越喜欢。这种酒只要喝习惯了,低度的米酒反倒觉得没味儿。“
“可是……“阿里木还是有点不放心。
“没有可是。“苏辰摆摆手,“咱们要做的是精准定位。这种高度白酒,目标客户就不是普通酒徒。“
“那目标是谁?“
“三种人。“苏辰竖起三根手指,“第一,边关将士。边疆苦寒,士兵们需要烈酒驱寒壮胆。第二,江湖豪杰。那些刀口舔血的好汉,最爱烈性之物。第三——“
他顿了顿,“文人墨客。“
“文人?“阿里木瞪大眼睛,“文人不是都喜欢喝那种温吞吞的米酒吗?边喝边吟诗,斯斯文文的。“
“你不懂。“苏辰笑了,“文人骨子里都有一股狂劲儿。平时被礼教压着,不敢表现出来。但几杯烈酒下肚——“
他模仿着李白的样子,“‘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种感觉,只有烈酒才能激发出来。“
阿依古丽在旁边听得似懂非懂。
“你们汉人真奇怪。喝酒就喝酒,还要想这么多。“
“这就是文化。“苏辰说,“喝酒喝的是酒,品酒品的是人生。“
他把收集瓶里的白酒倒入三个小坛子,分别封好口。
“这第一批白酒,一共出了五斤多。甲等头道酒一斤半,最为浓烈。乙等中段酒三斤,口感最佳。丙等尾酒一斤,稍淡。“
“甲等留给我自己喝——呃,品鉴。“苏辰嘿嘿一笑,“乙等和丙等,用来‘做宣传’。“
“怎么做宣传?“阿依古丽好奇地问。
“这个嘛——“苏辰的嘴角弯起一个意味深长的弧度,“山人自有妙计。“
他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长安城的灯火阑珊,夜风送来远处的更鼓声。
白酒问世了。
接下来,就是让全长安城都知道——
有一种酒,叫苏记烧刀子。
有一种烈,叫一喝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