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握住石锁的手臂更是稳如泰山,一动不动。
“我去,这哥们好装啊,早知道我也这么弄了!”
“弄什么弄,那石锁重达万斤,你当是抛绣球呢,一个不好,骨头都给你压折咯!”
“也不知道他是哪里走出来的,岁数不大,劲还不小。”
牧阳的这一手,让原本安静的场地瞬间响起议论声。
就连神色一直平静的樊断,都微微侧目,仔细打量起牧阳。
“体内没有真气,动作上也看不出一丝卸力技巧,是某种特殊的武学?”
樊断暗暗分析。
至于是不是牧阳力气大到足以无视石锁落下的重力?
他根本没考虑。
万斤重的石锁,抛起来,再接住,手臂还一晃不晃,没个单臂三五万斤的力道根本不可能。
而血髓境,二次熬筋锻骨也才两万斤的力量,起码得三次熬筋锻骨,才能力达四万斤。
看牧阳那身穿着就知道,他是一个捕快。
能来考核,说明他不是郡城的捕快,只是小县城出来的。
一个在县城当捕快的青年,显然家境一般,二次熬筋锻骨所需宝药都不见得能凑齐,更何况是三次熬筋锻骨。
他估计,应该是某种他从未见过的卸力技巧。
但不管如何,这一手都让他印象挺深刻的。
牧阳:深刻就对了。
没错,他这一下是故意的。
原因也很简单,他杀了苏婉清和平威镖局的人,在城里虽无重大危险,但他终归需要出城杀妖。
所以,此时他急需扯个虎皮,以挡住大麻烦,给自己些许时间发育。
至于后不后悔?
牧阳只能说,他做事,从不后悔!
如果因为怕这怕那,就这不敢杀,那不敢打。
他这会估计还在县里头待着。
而不是让王家和胡家连头七都过完了。
扮猪吃虎,苟于乱世固然不错。
但看不惯就杀,更得牧阳心意。
金手指来之前,老子没实力,忍着就算了。
金手指都来了,老子还忍着,那金手指不是白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