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节
    “人家是萝莉养成。”

    “你怎么回事?被萝莉养成?”

    “你们别说风凉话了我没有力量,身处那么一个世界,自然是无奈。”

    “嗯?”

    “我看你是乐在其中。”

    “第一次见到居然是被动漫角色养成系,当然别人是养成动漫系。”

    “不行,乐死我了,被一个小萝莉养成。”

    千与千寻林墨向他们竖起了中指,但表情一直很自然,仿佛并不认为自己的经历有什么问题。

    林墨花了很长时间,才真正不再害怕。

    不是那种一惊一乍的怕。

    是胃底那块石头终于化掉了,是半夜醒来不会再下意识摸一摸身下的床板是不是管道,是走在街上看见穿红衣服的小女孩背影时不会再愣住。

    他念完了大学。

    千寻父母帮他落了户,供他读书,他没要太多,勤工俭学自己挣。

    毕业之后进了一家小公司,从小职员做起,跳槽,创业,融资,上市。

    这时,他已经凭借知识成为了地下世界的掌权者。

    明面上表现出来崛起身份。

    那年公司敲钟,他站在交易所的大厅里,彩带落了一身,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锅炉房里的煤灰。

    那时候他只想活着。

    活着等那个小女孩找到回去的路,顺便把他带上。

    他没想到这条路这么长。

    千寻长大了。

    他看着她从小学生变成中学生,从中学生变成大学生。

    看着她扎马尾,剪短发,又留长。

    看着她考驾照,找工作,第一次失恋,在电话里哭得说不出话。

    他开车到她楼下,给她送了一碗粥,坐在车里陪她到天亮,什么都没说。

    她后来好了。

    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

    她妈妈急得不行,她倒是不急,说还早。

    嗯,那个对象是自己。

    被自己拒绝了一次又一次,拿着自己的账号在游戏中跟她绑定为情侣,然后每一次被自己拒绝就解除绑定。

    林墨那会儿已经是大忙人,但每年千寻生日一定回来。

    不是刻意,就是刚好有空,刚好路过,刚好想起有一家店她爱吃。

    他们吃饭,聊天,聊她的工作,他的公司,聊一些有的没的。

    偶尔会聊起那个世界,但越来越少。

    不是刻意不提。

    是那个世界越来越像一个梦,远得不像真的。

    千寻二十七岁那年,林墨四十一岁。

    他的公司搬到了新的办公楼,顶层落地窗,能看见整座城市的天际线。

    他站在窗前看晚霞,秘书敲门说有人找。

    是千寻。

    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头发披着,比上次见面瘦了一点。

    她站在办公室门口,没有进来。

    “路过?”林墨问。

    “不是。”千寻说,“专门来的。”

    林墨看了她一会儿,走到沙发那边坐下,给她倒了杯水。

    “坐。”

    千寻坐下来。

    她把那杯水拿在手里,没有喝,就那么捧着。

    “我有话跟你说。”她说。

    林墨点头。

    千寻沉默了很久。

    久到窗外的晚霞从橘红变成灰蓝,久到秘书在门外探头看了一眼又悄悄缩回去。

    “我喜欢你。”千寻说。

    她的声音很稳,稳得不像在说这种事。

    林墨没有说话。

    他看着她。

    二十七岁的千寻,眉眼长开了,早就不是那个蹲在石阶上哭的小女孩。

    但她看着他的时候,眼睛里的东西还是那个。

    信任,依赖,还有一点点他看不懂的什么。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千寻说,“你想说我比你小十四岁。你想说你是看着我长大的。你想说这不对,不合适,不应该。”

    林墨笑了一下。

    “你把我要说的话都说了。”

    “那我说点你没说的。”千寻把水杯放下,抬起头看着他,“我认识你二十三年了。”

    林墨没有说话。

    “我五岁的事已经记不清了,但九岁那年的事记得很清楚。那个黄昏,那个小镇,那个跟着我走的男人。

    他比我大很多,但他比我还害怕。他一路跟着我,不是因为想让我保护他,是因为他除了我不知道还能跟谁。”

    林墨的眼眶有一点热。

    “后来他一直在等我。”千寻说,“等我找到回去的路,顺便把他带上。等我在那个世界里跑来跑去,办完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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