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爱好发掘第一二式
    青云书院是本朝最顶尖的学府,书院院长许德伟胸襟博大,兼容并包,这里不仅有寒门学子,更多的是皇亲贵胄。

    前堂是男子院,人人所求皆是那蟾宫折桂,玉堂金马。后堂有女子院,女孩们没有科考压力,除了识文断字,诗词歌赋,也学琴棋书画,女红中馈。

    人人皆称,能走进这书院大门的皆是不凡之辈。

    当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混子,除了一等一的精英,书院里也少不了浑水摸鱼,混吃等死的“撞钟和尚”。

    “叶清晨,你的功课不是早做完了吗?”

    趁着最后一点天光,叶清晨奋笔疾书,“帮那些撞钟和尚做功课呢。”

    “啊?你被他们欺负了吗?”姜至阳关切地贴近他这位好脾气的邻居。

    “没有,他们不仅没欺负我,还给我钱呢。”

    “你要攒钱?”

    “当然。”

    “攒钱做什么?留着娶媳妇?”姜至阳脱口而出,随即便懊悔不已,这句话完全脱离了肖承阳的人物设定啊!

    姜至阳默默给了自己一个小嘴巴子。

    叶清晨没答,只一味地写字,若是等到晚上,还得点上烛火,又白白浪费一笔钱。

    可他还是走神了,手在写字,思绪却被这句话神不知鬼不觉地勾走了。

    “攒钱做什么?留着娶媳妇?”

    娶媳妇吗?若是在科考中一举中第,也得个琼林赐宴,走马观花,自然少不了官宦人家榜下捉婿,这些碎银两自然也入不了贵人法眼。

    但若是想……他食量那么好,要养他的话,这些银两远远不够。

    还有宋姨和肖叔,他们年纪大了,总不能一直做体力活,得给他们养老……

    想着想着又想远了,没办法,叶清晨只得睡前点着烛火赶工。

    最近书院要举办蹴鞠大赛,不愿意做功课的人更多了,他们兴致高,给的银两较平日里也要多,熬夜点个蜡烛应该不会亏本。

    “你快回家去,早点睡。”

    年纪大是不一样哈,说话也那么老气。

    可是,叶清晨日日这么熬,姜至阳的“偷亲计划”也就被反复搁置了。他躺在叶清晨的床上,望着烛火里奋笔疾书的少年,实在想上前帮个忙,可心有余而力不足。

    他狗爬一样的字,恐怕是那些滥竽充数的混子也要嫌弃。

    “唉,走了。”

    ……

    蹴鞠大赛那日,全书院的学子都围在草场上为参赛选手加油助威,除了那两个“状元果儿”。

    叶清晨好静,体弱,对激烈的体育运动一向没有兴趣,肖承阳嘛,只喜欢跟着叶清晨,叶清晨在哪儿小尾巴就在哪儿。

    他们躺在学堂外的草坡上。

    临近年关,天气渐冷,把身体裹藏在清新的杂草堆里,笼罩在暖烘烘的阳光下,好舒服!全身都通透了,连那些潜藏在心沟沟里的污垢也被洗去了。

    “承阳,你最喜欢做什么?”叶清晨的声音从耳边传来。

    “最,喜欢,做什么?”姜至阳缓慢地重复着,最喜欢做什么,肖承阳自然最喜欢……

    至于姜至阳嘛,好像一直以来都在为生计发愁,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值钱,兴趣爱好对他来说,过于奢侈了。

    “你呢?”姜至阳找不到答案,干脆直接反问。

    “好像一直以来都在读书,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叶清晨望着天空,看那只离群的雁子拼命追赶着雁群,即使赶上了,也融入不了那早已有了节奏的阵型。

    “那我们就什么都试试,看看自己最喜欢啥。”姜至阳一个翻身,趴在草地上,他抬头望着叶清晨,两只眼睛里闪着灵动的光。

    叶清晨和肖承阳虽然相伴长大,可叶清晨却觉得自己和肖承阳一点儿也不像,肖承阳身体强健,活泼好动,灵活机敏,积极乐观,而他自己……

    他是一尊荒原中的石像,在娘死掉的那个夜里,他就死了。而这副躯体外表木讷,内心敏感,心向自由,却故步自封,他只能站在原地感受着那股自由的风。

    而他的好邻居,好兄弟,好玩伴,肖承阳,就是那股自由的风,只有他,能够在叶清晨死水一样的心上荡起涟漪。于是,叶清晨将自己的自由全然依附在承阳身上,任由他将自己吹向何方。

    “走啦!”姜至阳伸出手,等待着眼前人的回应。

    他伸出了手,一如曾经的每一次,肖承阳是一股风,但当这股风来到石像身边时,他又将脖子上的锁链亲手捆绑在石像之上,好让自己不要飘得太远。

    “嗯,跟你走。”叶清晨搭上姜至阳的手,任由他将自己带去哪里。

    ……

    爱好发掘第一式——厨艺

    叶清晨的厨艺那么好,肖承阳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姜至阳系着围裙,左手锅铲,右手盖儿,自信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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