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向来如此
    王凤宜时常觉得,自己这一生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十七岁以前,她是京城最骄傲耀眼的女郎,是无数少年的梦里人。

    她才学出众,又生得花容月貌,更是王家嫡支的女儿,身份、地位、才学、容貌她应有尽有。

    放眼整个大舜,能有几位贵女堪与她比肩?

    而除去这些之外,她还有一个同样出身显赫的青梅竹马。

    韦家的那位公子同样出色,同样名满京华,又生得朗眉星目,两人一道长大,情深意笃,甚至两家几乎已经是默认了他们终将结为伴侣。

    他也对她极好,他会给她写情深义重的小诗,会在上元节的时候凭借自己的才华给自己赢下整条街的花灯。

    但那些都不是她最喜欢的灯。

    她最喜欢的那盏走马灯有些粗糙,花鸟人物跑动起来还有些滞涩。

    但,那是他做的。

    那时候她以为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姑娘。

    谁人见了她,不说一句羡煞旁人?

    最好的家世、最好的容貌以及最好的儿郎,都是她的。

    她是王凤宜,合该过着这样众星捧月、顺遂光明的好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

    要是一切都能停在十七岁就好了。

    那之后,王凤宜只觉得自己仿佛经历了一场长长的、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韦家一朝倾覆,在一个阴冷的雨天,她那心上人的头颅,混着污浊的泥水,滚落在地。

    那般光风霁月的青年,连同韦家上下百余口,尽数殁于凄风苦雨的那天。

    甚至没人给他收尸。

    甚至自己都不能去给他收尸!

    她被关在了王家的祠堂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也曾以绝食抗议做抗议,三天之内,水米未进。

    直到最后一天,母亲冲了进来,扇了她一巴掌,告诉她,她的韦家哥哥已经死了。

    母亲说:“凤宜,你不能光想着你自己,你也要想想活着的人。”

    “家族养你这么久,你不要恩将仇报。”

    “你要将我们都逼死吗?”

    王凤宜不知道怎么短短几个月之间,事情就这样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她听进了母亲的话——她不能自私,不能恩将仇报,她要为家族着想。

    她要忘掉自己的韦家哥哥,顺从地嫁给另一个人。

    等她终于回到自己的闺房的时候,屋子里已经快焕然一新,就连丫鬟小厮都换了一波。

    那两个自小伴她长大的心腹丫鬟不知所踪,所有与韦家哥哥相关的物件都再也找不到了。

    那盏她最爱的走马灯,连带着王凤宜的一部分,与那个人一起消融在了那场雨里。

    这雨下了整整一个月。

    半年后,她匆匆下嫁给了谢家旁支的一名子弟,与此同时,那个令人艳羡的王凤宜,再也不见了。

    所有人都叫她感激,说不是王家力保,她也该被牵连的。

    她应该庆幸吗?

    她想,她应该庆幸的。

    可她真的庆幸吗?

    她离开了自幼长大的京城,来到从未踏足的恒安府,嫁给了一个素未谋面、更无半分情意的男子。

    这人只是谢家旁支,搁以往,她都懒得瞧他一眼。

    他的才学不如她的韦家哥哥、相貌不如韦家哥哥、对她的情谊也不如韦家哥哥。

    这是一个处处不如韦家哥哥的、全然陌生的人。

    新婚之夜,她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雕花床柱,仿若凌迟。

    床帘晃动着笑她、床上凌乱的喜被也笑她、就连窗外的那照得人眼睛疼的明月,似乎也在笑她。

    是笑她苟且偷生、苟延残喘、没有与韦家哥哥同去吗?不然为什么她虽然看似活得好好的,却还要被这样凌迟呢?

    而这样的凌迟,还要重复一遍又一遍,一天又一天。

    直到,她被诊出了喜脉。

    再接着,她辛苦了十个月,痛了一整天,终于生下了一个不被期待的孩子。

    这孩子眉眼像极了谢康年,让她实在亲近不起来。

    但这是她受了莫大苦楚才生下的孩子!谢康年他凭什么来抢?!

    王家的王凤宜向来如此——自己的东西,即使自己不喜欢,向来也不容其他人觊觎!

    她也从不觉得自己有错!

    谢竹茹要恨她也无所谓,毕竟世家贵女,向来如此,总之都是要回报家族的!

    她王凤宜尚且不能逃脱这桎梏,凭什么谢竹茹可以例外?

    她都可以做到,为什么谢竹茹不可以?

    她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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