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看来,这事儿肯定就不是出自曹家的报复了,真要是曹家动手,不可能这么儿戏。
不过该说不说,如果不是恰巧这林憧和秦三跟在他的身边,这女人刚刚还真就有可能成功了。
“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的?”
“哼!多说无益,你动手杀我吧。”
“我杀你干什么?走吧,老秦,放了她吧,对了你的这个伤—还好么?要不要跟我回家,让小乙帮你包扎一下,或是处理一下伤口?你们俩这个飞镖上面没有带毒吧。”
“额—.”
秦三和林懂互相对视了一眼,眼神中似乎都带着一点暖味的神色,也不知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却也同时都连连摇头,表示镖上确实是没毒。
“你们不要误会,我放她走,是因为她是仁宗皇帝的外孙女,当今官家的表妹,你们也知道,
仁宗皇帝的骨血极少,而且死一个就少一个,总不能弄死她吧。”
这理由其实就有点站不稳脚了,这是当今官家的表妹,不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人抓起来送开封府,亦或者是等着曹家来赎人,这些总是可以的,万万没有直接放了的道理。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却是愈发的觉得这事儿有些暖味了。
而且客观来说,这个曹诗诗长得也确实是真的好看,到底是公主生的,姿色在北宋这样的时代绝对是天菜中的天菜,怎么看,这都怎么都象是怜香惜玉啊。
当然,实际上的理由当然是巴不得这女人来弄死自己呢,无论怎么看,这都是算是为国而死了,对他来说,这种死法虽说质量上肯定不如变法成功之后像商鞅那样死来得好,但这不好在占个快,占个省事儿么。
他现在虽然不会故意去急着作死,但要是有顺手能死,还是为国而死的事情他也不介意顺手死一下。
“你,你放我走?”
“走吧走吧,我还能跟你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下次不要再这么冒冒失失的了。”
要杀我你多带点人么。
曹诗诗闻言一呆,咬了咬牙,怒哼一声:“别以为我会感激你,你别后悔。”
你可千方别感激我,
“你这个样子能走么?要不要让小乙给你包扎伤口?”
“哼,你,你别,你,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给我等着,我会再来取你性命的。”
说着,这女人便捂着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就这么走了。
小丫头也是真挺倔强的,北宋时期的飞镖,都是差不多有三四寸,又大又长的,林憧和秦三都是正儿八经的市井老游侠了,甩的时候还那么猛,也没有留情面打得都是要害的位置。
她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挨了足足两发大又长的家伙,居然还真能一边流血一边坚持到去了附近的医馆。
“你这人,倒是怜香惜玉,人家都要杀你了,你就这么轻飘飘地放过了她,你,你就不怕她下次真弄死你啊,听说太皇太后赐婚,你和这位曹家的千金还差一点喜结连理呢,你该不是还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吧,你可是活活烧死了人家的爹啊。”
王小仙回头,就见王娟正从他们家出来,身穿一身玄色衣裳,头上还戴个白花,虽然是丧期未过,却也换上了女儿家的装扮,在脸上施了淡淡的妆。
倒是也挺好看的。
不过实话实说,和人家曹诗诗相比也确实是相形见出。
“你来了啊,你爹和你哥呢?来了没?”
“你—你—咱们都半年多没有见了,你就没什么想跟我说的么?”
“我说了啊,我不是问你爹和你哥来没来了么?”
“你—你你你,你就没发现我这半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么?”
王小仙一愣,而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似乎是———-胖了一点?”
“我穿了女装啊!而且还是裙子,还带了花啊!。”
“误?你以前没穿过女装么?”
“我没在你面前穿过啊!”
“是么?”
王小仙认真回忆了一下,却是也忘了他到底看没看过过她穿女装了。
不重要。
“你爹和你大哥来了么?”
“我不理你了,哼!”
说完,这王娟生气的一扭头,居然就这么走了。
弄得王小仙也是一脑门子的雾水。
【这人来找我是来干啥来的?】
耸了耸肩,他现在也挺忙的,也没功夫哄她,便进屋去忙正事去了。
屋里,加之秦三和林憧,二十八位王小仙亲自挑选的各个最能代表士兵的底层代表,大部分都不是将门出身,就算是的,也是像秦三一样早就是旁支了,这辈子都混不上指挥使的。
这其实也是宋军禁军中很大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基层兵卒很难有机会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