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朝巷口望去。
男人站在巷口中央,伸手扶了扶头顶的鸭舌帽,脸隐藏在帽檐下,看不清容貌。
他的腰间别着一把枪,仿佛从来都没有拔出来过一般。
短短几秒间,他就完成了拔枪,瞄准,射击,收枪等一系列动作。
速度快到众人有些怀疑,究竟是不是他开的枪?
但现场除了被打中的老大和这个男人外,谁身上还有枪?
这四个是街头的混混,平时专门蹲守在一些金店门口实施抢劫。
虽然领头的男人有一把手枪,但平时并不会拿出来用,因为大部分猎物都会直接屈服在他们的棒球棍之下。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赤手空拳的美国佬背后,竟然跟着个有枪的保镖,而且这个保镖的枪法简直如同鬼魅。
“妈的!”被打中的领头男人稍微缓和了些,凶狠地将左手伸入腰间,打算掏出枪进行反击。
“啊!”
又是一声惨叫,男人的左肩再次中枪,手臂垂了下去。
而这一次,他们都看清了男人的动作。
他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就拔出枪完成了射击。
他就那么随意的拔枪一射,完全没有瞄准,仿佛小孩子乱玩一般。
可是,他却就这样精准命中了目标!
这个男人,实在太可怕了。
一瞬间,几个混混失去了所有反抗的勇气,连转身逃跑都不敢。
跑得再快,能快过子弹?
下一刻,他们齐齐举起双手,跪倒在地。
“饶命啊!”
“对不起,请饶恕我们!”
“请不要杀我!”
几个混混涕泪横流,不住求饶,其中胆子最小的一个已经吓得尿了裤裆。
“我说了我身上没钱,你们怎么就不相信我呢,那,钱都在他身上呢!”
爱德华笑眯眯地捡起一根棒球棍,在三个磕头求饶的混混头上轻轻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