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是我儿子的歌
 that ice cold, chelle pfeiffer, that white gold!”

    店里的音响,正在单曲循环《uptown funk》。

    林季脚步一顿,有些哭笑不得。

    那骚气冲天的放克音乐,配上后厨噼里啪啦的炒菜声,產生了一种极其魔幻的混搭效果。

    他扭头看了老妈一眼。 林婉正在熟练地系围裙,肩膀还跟著鼓点轻轻晃动。

    “妈,这歌”林季试图挣扎一下。

    “怎么了?好听啊。”林婉头也不抬,“你做的歌当然要在妈的店里放。”

    她指了指吧檯:“你就坐那儿,晒晒太阳,跟客人聊聊天。整天闷在家里像个长毛的蘑菇似的,多沾点人气儿。”

    林季嘴角抽了一下,没说话。

    他走到吧檯后面,拉了把椅子坐下,隨手拿起桌上的菜单翻著。

    他在西湖录音室录这首歌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洛杉磯的club、纽约时代广场的巨型led屏、超级碗中场秀的万人体育场。

    他绝对没有想过。

    这首歌的“首个线下公开场所循环播放”,会在一家瀰漫著剁椒鱼头味道的湘菜馆里。

    一个烫著捲髮的中年阿姨端著茶杯走过来,是店里的老顾客。

    “哎,阿婉,你们店最近换歌了?以前不是放邓丽君吗?不过今天这歌挺带劲的啊,英文的,听不懂,但是脑袋跟著晃。”

    林季翻菜单的手微微一僵。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果然。

    林婉擦桌子的动作也停了。

    她抬起头,笑容灿烂。

    “李姐你问这歌啊?”

    她的声音提高了半个调,语速明显加快。

    “这是我儿子的歌!我儿子写的!词是他写的,曲是他写的,里面的乐器也是他弹的,唱的也是他!全是他一个人弄的!”

    “你儿子?”李姐瞪大眼睛。

    “对!就在那儿!”

    林婉伸手一指吧檯后面的林季,声音洪亮得整个店都能听见。

    “我儿子!林季!”

    几桌客人齐刷刷地转过头来。

    林季坐在吧檯后,手里举著菜单,迎上所有人的视线。

    他慢慢放下菜单。

    “妈。”

    “怎么了?”林婉双手叉腰,一副“我难道说错了吗”的骄傲表情。

    “没事。”

    林季端起吧檯的一杯温水,低头喝了一口。

    试图把脸藏在水杯后面。

    耳朵根有点热。

    李姐凑过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拍了拍他的肩膀。

    “哎哟,小伙子长得真精神!你妈天天念叨你,说你在搞音乐,我还以为是在哪个小酒吧弹吉他呢,没想到这么厉害啊!这歌听著就像大明星唱的!”

    “他就是大明星!”林婉在旁边抢答,“而且还上了那个什么什么榜来著?”

    她扭头看向林季,疯狂使眼色。

    “billboard。”林季小声提醒。

    “对!就是那个逼波榜!排到第十二名了!全美国的!美国人都爱听!”

    林婉一拍手,中气十足。

    “厉害了!”李姐竖起大拇指。

    虽然她显然不知道billboard是什么,但“全美国第十二名”听起来就很唬人。

    又有两桌客人被吸引过来。

    林婉抓住机会,端著抹布迎上去。

    开始讲述“我儿子写了首歌在美国排到第十二名”的光辉事跡。

    林季靠在椅背上。

    看著母亲在几桌客人之间来回穿梭,把同一件事翻来覆去地讲。

    每讲一遍,都会神奇地多出一些细节。

    第一遍是“排到第十二名”。

    第二遍变成了“差点就是第一名”。

    第三遍的时候,已经隱约有了“美国总统都在听”的趋势。

    林季终於听不下去了。

    “妈,菜要糊了。”

    “哎呀!我的小炒肉!”

    林婉一拍大腿,急匆匆往后厨跑去,跑到一半又折回来,对著那桌还没反应过来的客人补了一句。

    “你们多听听啊!这歌越听越上头!我每天听三十遍都不腻!”

    林季靠在吧檯的椅背上,看著母亲风风火火的背影消失在后厨门帘后面。

    他深深地嘆了口气。

    音箱里的《uptown funk》刚好播完。

    短暂的静默之后,那段骚包的贝斯和鼓点又从头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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